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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首当被告 原因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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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4月27日,北京知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诉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三人德力西联合开关集团有限公司涉知识产权行政附带民事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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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图源:新华社)

据悉,事件源于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第三人德力西联合开关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企业名称近似、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为由,向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企业名称争议申请书》,请求其责令第三人变更企业名称。

针对该申请,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原告与第三人企业字号不同,且不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故核准第三人的企业名称并无不妥,驳回了该请求。

随后,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认为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决定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错误,故向知产法院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撤销《处理决定》,并重新作出决定;判令第三人停止使用与“德力西”相同或近似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第三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美元)。

庭审过程中,第三人注册和使用其企业名称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因此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审理。当事人也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阐述了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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