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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和乐视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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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晚间,乐视网(300104)发布公告称,乐视网及其第一大股东贾跃亭分别于2019年4月26日下午、2019年4月2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贾跃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贾跃亭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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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贾跃亭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贾跃亭是乐视网创始人。2016年10月,乐视体系爆发资金链危机,2017年7月,贾跃亭卸任乐视网董事长一职,出走美国。

截至2019年4月24日,贾跃亭持有乐视网92077.27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其中85735.0114万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1.49%;其所持有公司92077.2743万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冻结、轮候冻结。

贾跃亭所持股份较2018年6月30日累计减少10349.3901万股,根据贾跃亭方面此前邮件回复,其被司法处置股票用于偿还债务。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9-064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视网”)及第一大股东贾跃亭先生分别于2019年4月26日下午、2019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191339号、稽总调查字191341号),因公司及贾跃亭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贾跃亭先生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贾跃亭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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