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台湾杀害同行女友的香港男子陈同佳,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认洗黑钱罪和盗窃罪,高院法官今天下午判处他入狱29个月;按扣减被警方扣押时间,陈同佳仍须服刑约一年。

涉嫌在台湾杀害同行女友(后)的香港男子陈同佳(前),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认洗黑钱罪和盗窃罪,高院法官29日下午判处入狱29个月。(图取自监视器画面)
商业电台引述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说,希望立法会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完成审议修订逃犯条例,让当局可以就此案作出引渡安排。
去年2月,19岁的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害同行女友并逃回香港,之后因涉嫌盗取女友银行存款和手机而被逮捕。
陈同佳被指控多项洗黑钱和盗窃等罪名,包括去年2至3月,在香港处理女友提款卡、手机及新台币2万元现金;且在去年2月,3次盗取女友银行存款,合计超过港币1万9000元(约新台币4万5000元)。
陈同佳此前在庭讯时承认洗黑钱罪,法官延后案件至今天聆讯。
港府表示,台湾方面曾提出引渡陈同佳赴台接受调查,但由于两地没有引渡安排,因此港府未能将嫌犯引渡到台湾,也只能控告对方洗黑钱和盗窃等罪。
针对此案,港府之后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希望在现有长期实施的引渡安排中,新增以个案形式与没有类似安排的地方处理引渡事宜,包括台湾和中国大陆。
但港府此举引起泛民主派极大担心和反弹,认为修法一旦通过,今后可能会打开北京当局要求引渡香港政治犯的大门。
泛民方面已先后两次发起反修法游行,并指昨天的最新一次游行有13万人参加,警方则估计有2万2800人。目前逃犯条例的修订草案已提交立法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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