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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婚专法时限迫在眉睫 首次党团协商仍无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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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台湾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明定,台湾立法院必须在2019年5月24日前,完成同婚相关修法,在时限紧迫下,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于当地时间5月2日针对婚姻平权相关法案,召开首次朝野党团协商,然而因各方意见分歧,协商最终破局,只能提报立法院院会,待立法院长苏嘉全再行召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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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司法与法制委员会召开同婚专法版本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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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大平台召开记者会盼立法院尽速通过政院版同婚法案,并呼吁台湾婚姻勿“一国两制”。

台湾司法院大法官于2017年5月24日做出释字748号解释,指出台湾现行《民法》未能使同性别两人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结合关系,与《中华民国宪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保障人民平等权相违背,因此要求有关机关应于该解释公布后2年内,依解释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随着2019年5月24日将届,立法院立拼在最终期限前完成立法。但此同时也让挺同方跟反同方在立法院掀起新一波战局,5月2日为该法案在“冷冻期”后的首次朝野协商。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重申大法官于2017年做出的释字748号,不会因为2018年的公投有所改变,该解释写得非常清楚,同性之间的关系不仅是“结合”还需符合《中华民国宪法》对婚姻自由的保障,认为立法院提出的法律只要无法保障同志的婚姻,就是违反宪法。

段宜康说“我们的唯一选择就是支持现在行政院版本”,虽然他对于“该版本不是很满意”,但基于该法案是尊重各方意见、大法官解释及公投结果衍生的草案,他“愿意妥协接受”。段认为,不论哪个政党执政,台湾法律发展多往推动平权的方向迈进;但某些人一旦面对同志,因“非我族类”心态,多犯下过去对原住民、新住民的社会心理歧视。

段宜康更恳请在场委员支持政院版婚姻平权专法,这部法对婚姻平权、《中华民国宪法》均是非常卑微的要求,呼吁委员们应站在历史高度,身体力行“平权、公平、尊重”的价值。

挺同方的国民党立委许毓仁则认为,现行的政院版婚姻平权专法草案,恐产生同志结婚后的双方姻亲称谓问题,更觉得专法不应仅适用于台籍同志伴侣,更应包含非台籍的同志伴侣。

时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则认为不应将政院版婚姻平权专法草案跟“同性结合”、“同性家属”等其他专法法案一同并案协商。林表示,世界上确实有婚姻之外的另种民事结合关系,但这不同于婚姻,也不应仅适用于同志,而是适用于同性与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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