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个月发生智障妇女涉突袭行动不便的大姐,并用手挖出大姐左眼球的惨剧。涉案智障妇女以一项袭击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罪被提控,昨天(2日)到法院提讯,在庭上只能发出“唔唔”声音,无法正常对答。到庭旁听的二姐向法庭哭称,自小学起便照顾被告起居饮食,只有她明白被告的身体语言。对于伤及大姐,二姐哽咽说“她(被告)完全不明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已经伤害了大姐。
据报道,报称无业的59岁被告马慧琼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本月16日再讯,其间被告须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以取两份精神科医生的报告,了解是否适合答辩。
控罪指被告于上月30日在香港新村街勤辉大厦一单位内,非法及恶意对女子马慧娟的身体加以严重伤害。据了解,受伤的大姐经手术后情况稳定,她左眼被切除、右眼流血,双眼视力受损。
据悉,涉事家庭自从父母相继去世后,三姐妹同住。大姐患骨髓癌,前年完全失去活动能力。案发当日凌晨,警察接获不明来历的电话报警求助,到场敲门,吵醒二姐,二姐听见大姐在客厅喊救命,并目击大姐的左眼球从眼眶跌出,右眼受伤流血不止,二姐即开门让警察进内,大姊表示遭被告袭击。
被告昨天身穿病人服出庭,身形非常瘦削,上半身不断向前倾,手的动作似在抓东西。主任裁判官多次问被告姓名,被告只能发出“唔唔”声音,当值律师亦确认被告无法沟通,无法授权当值律师代表她。
两名医务社工及被告的二姐也到庭旁听,裁判官问到被告的情况是否一直如是,二姐称被告只能说出“饼”等单字示意喂食,多年来两人以肢体语言沟通,只有二姐明白被告的意思。
裁判官也问,被告是否“完全不明现在发生什么事”。二姐同意,并称“事情发生好突然”,案发后曾问被告为何要伤害大姊,被告也不知自己做了什么事。
裁判官提及,被告需要有法定监护人代表,但控方表示社署多年来没有介入,直至本案揭发才得知被告的情况。裁判官续问,谁人负责被告日常生活中需要,以及相关签署情况,二姊及社工均指一直由二姐代为管理,包括领取被告的高额伤残津贴。社工也向法庭称,被告从未接受评估评定为精神无能力者。
裁判官再问二姐,被告还押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会否有异议。二姐不禁哽咽称,“我担心她不懂照顾自己”,希望被告能留在东区医院,让她一并探望大姊和被告。裁判官安慰她称,小榄有专业医护照顾被告,劝她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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