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隆昌市公安局副局长范勇获刑四年 来源:内江头条 分类: 🇨🇳 中国 发布时间:2019-05-05 19:07:03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内江头条」,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近日,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隆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勇受贿、妨害作证案一审宣判。 威远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范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