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租税负担率统计,2018年台湾“政府税收占GDP”的比率,一如往昔仍位居已开发社会的末段班。即便台湾中间所得家庭的税负,严格说来不算太重,但为何多数民众在每年 5 月申报个人综合所得时,总要感叹“万万税”和“租税不公”?
为了解台湾税制出了什么问题,访问台湾政治大学财政学系副教授陈国梁,试着从“水平公平”的视角,来检视台湾“税制不公平”的症结,并反思减税和租税优惠有助于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的迷思。
问:就您而言,台湾的税制短期而言应改革的地方有哪些?长远来说可以怎么调整台湾的租税规则?
陈国梁:2006年任财政部长的林全推动了最低税负制,它的基本出发点就是,我们税制有很多漏洞,这些漏洞目前无法透过全面性的检讨把它修复,因为工程很浩大。
最低税负的设想是,在破掉的网子下面再架一个新的网子,让原本掉下来的东西可以在下一个网子里面承接住,比方说所得税(综所税、营所税)里面课不到的东西,我可以在最低税负制做补救。
然而,最低税负制从上路至今,补破网的效果越来越糟。例如员工分红配股的租税优惠,它以前会在最低税负制中补回来,但现在拿掉了。所以短期内,在大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我认为所有的租税优惠,都应该要能在最低税负制回收,让有租税优惠者多多少少缴一点税,维持基本的租税正义,这也是修补所得税漏洞的方式。
但,这毕竟只是一个补救措施,如果是基本的检讨,我的想法是我们是否可以追随北欧国家的作法,把所得分成二元,一元是勤劳所得,一元是非勤劳所得,两个分别有各自的课税方式。

2018年法国总统马克龙大幅缩减富人税,却提高增加一般民众负担的燃料税,这样失去租税公平的政策成了引发“黄背心运动”的重要导火线,说明了租税公平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图源:VCG)
当我们说所得要“综合课税”,但课到现在其实税基大部份都是勤劳所得,现在连股利所得都走了(注:民进党政府于2018年修法通过),与综合所得分开课税。
因此虽然名称叫做“综合所得税”,现实的情况却是勤劳所得和其他资本所得分开课税。当我们硬是把资本所得跟勤劳所得加在一起课税,“看起来很公平”,可是资本所得很容易跑。在这个情况下,我的建议是,让资本所得和勤劳所得,分别有各自的课税方式。
反正综合所得税,资本所得所占的税基不重,那干脆把所有资本所得整合在一起。这方面税率也可以相同,因为资本有一定的共通性,比方说不动产未必有别于动产,像是现在有不动产证券化,两者的区别越来越不明确。按照资本特性课税,不用税率太重,但也不能够说,有的资本不课,有的资本重课,或者又轻的离谱。
倒不如采用双元税制,让税制有弹性,当面对国际资本市场的变化时,有一个属于资本所得的租税体系,也能够有灵活操作的可能。
台湾的综合所得税制,不免让我想起发生于春秋时期的一个故事,尾生跟女生约会约在一个桥下,但潮水开始涨了,所以他就在挣扎,是要等下去或是活命,最后他选择等下去,然而他就淹死了。我觉得我们综合所得税颇有这么点意味,虽强调所得综合课税,却可能让整个税制赔进去。
比方说有人会笑说,中国大陆、英国是分类所得税,但我们也是,只不过我们有综合所得税的名字。我觉得拆开无妨,但不能这么乱,要做适当的整合。
台湾租税负担率会往下掉,有一个原因也是,我们强调所得综合课税的精神,可是我们又知道课不到资本所得,在资本所得税负不能重的情况下,税率只能降下来,或者把它分开课税,导致整体税率往下降,资本所得分开课税,且税率又太轻。
我对于税制改革有两个层次的建议,第一个就是在现有架构,进行最低税负制的强化;第二个就是不要强调综合课税,因为我们现在明明就是薪资所得在缴税,其他所得都是分出去课税。

图为“台湾大学”的椰林大道。台财政教授陈国梁认为一个好的重分配政策是要促进机会均等和社会阶级流动,把税收用于教育和职业训练,例如鼓励公立大学多收一些家庭经济能力差的学生,而不是把招生目光都放在家世背景光鲜亮丽的学生身上(图源:记者/摄)
陈国梁:另一方面,我们应该促进营业税的全面加值化缩小地下经济,比方说,现行不在加值体系课税的有补习班、美容诊所 、一些连锁餐饮店,成为地下经济。此外,金融营业税是很糟糕的事,协助企业避税的银行海外分行(Offshore Banking Unit,简称OBU),他们缴的税绝大部份都进入了金融业特别准备金,进不了国库统收统支,反成基金的金库,每年造成的“税损”金额都是上百亿元。
财产税的部分我认为要朝向实价课税;遗产和赠与税要合计为“受赠税”一起课。我的想法是不再是课有财产的人,而是课谁拿到这笔财产。举例来说,每个人一辈子有新台币3,000万(1元新台币约合0.03美元)的额度,假如你生下来就有一笔财产,只要到了3,000万就要课重税,甚至可以累进到百分之五十。有3,000万额度的人已经赢在起跑点上,再超过就要课重税,税收就拿来透过教育或创业、职业训练机制来弥补没有拿到3,000万的人,促进机会均等。
再者,就是要检讨台湾的税损问题,该“落日”的租税优惠就要落日,该回收的税收就应该回收。人世间有没有佛家说的轮回我不知道,但我确定我们产业的租税优惠是有轮回的,每10年一次,怎么会有永远不落日的租税优惠?
问:您在思考税制问题时,什么是您认为“公平”的原则?
陈国梁:我自己觉得租税的效率和公平,都有很多学理问题可以讨论。我个人的原则就是,要让乖乖缴税的人,不要变成惩罚。今天如果开了许多租税漏洞,然后让一些知道租税规避窍门,或让有办法利用窍门的人少缴税的话,其实就是在惩罚乖乖缴税的人,让缴税形同缴罚金。惩罚什么?就是“乖乖、认真、守规矩”的罚金。
我时常警惕自己的,可能就是这一点,不能让租税的正当性消失。例如现在民进党政府要设立专法让税率降低,开后门让海外资金回台湾,但这不就是在惩罚规规矩矩,按正常管道让钱回来的人吗?现在开了后门后,是不是会让这些人会想说,说不定接下来的门会开的更大,我可以等到下一次再把资金汇回台?因此当税制失去正当性时,已经不是租税财政的问题,而是会影响整个社会根基,动摇“国本”的问题。
我对租税公平的想法比较接近,租税要能符合“水平的公平”,让同样状态的人负担同样状态的税。不能说同样赚了1,000万,我赚的是薪水,你赚的是资本,你就不用缴税,我就要缴重税;或是同样都有海外所得,按照税法让钱回来的缴重税,而钱藏海外的,却可以有优惠缴轻税。这样的公正性,相较于“量能”也是一般社会比较会接受的。
因为如果做不到水平的公平,显示租税有许多漏洞,此时强调“量能”只会苦了9,600个高薪资所得者。如果能做到基本的水平的公平,接下来再强调重分配才会有意义。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