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金额高达10.4亿余元人民币的山西省吕梁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中生,二审已被山西省高院维持死刑判决。
据5月7日报道,目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对其进行死刑复核。
如果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核准了张中生的死刑,那么他将是8年来,中国第一个因为经济问题而被执行死刑的官员。

上一次中国对经济犯罪的官员执行死刑是在2011年7月。彼时,曾任江苏苏州市副市长的姜人杰,以及曾任浙江杭州市副市长的许迈永,被同日执行死刑。
张中生被称为“吕梁教父”。该称谓并非浪得虚名。
据知情人称,张中生为官霸道成性,私仇必报,扶持亲信亦不遗余力。张中生妻子由普通职工调为县政协副主席,其家庭医生做了县医院院长,家庭教师升任县长助理。其还调用公安干警为其看家护院,后将相关人士擢升为县公安局官员。
熟悉吕梁政情的人士称,直至出任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霸道本色不改,其能量和魄力甚至能使其轻松将前市委书记聂春玉排挤和架空。
一位熟悉中阳煤炭行业的在职中阳县局官员亦称,中阳有40多座煤矿,张中生控制的大约有八成,而当地稍有势力不为其所控制的煤矿主,逢年过节送个几百万给他也是常有之事。“普通煤老板都是给张中生打工的,他很有可能有百亿身家。”
2014年5月,张中生被中纪委带走。彼时官居吕梁市原副市长。
澎湃新闻的报道显示:被带走后,吕梁市委常委会已经内部通报了张中生的案情,受贿额超过6亿元人民币;另一位接近山西省检察院的消息人士称,张中生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人民币以上,已知有11位煤炭富豪向其大额行贿。
调查显示:煤炭资源整合后,吕梁整体进入“大矿时代”。曾分管煤矿重组,时任吕梁副市长的张中生从中赚得盆满钵满,站在60岁的门槛上,也开始为“养老”谋算。
一年后,张中生辞去副市长职务,在距中兴广场一公里外的二郎坪上,修起了两层别墅区,其中第二层的别墅群为中式灰瓦院落,十余栋建筑一字排开,绵延上百米,颇为壮观。
除此之外,张中生在不远的雷家沟另有一处别墅。在那里,青山相依,铁栅紧闭,从门外向里探视,可见占地近10亩的院落和中式门庭。多位知情者称,两地均由风水先生选址打造,暗合民谚“两山夹一沟,辈辈出阁老(高官)”。
数年来,张中生屡遭举报,却安然无恙,被指“通天”。
多位知情人士还透露,张中生在吕梁离石、太原、北京、上海、珠海等地均有房产,包养情妇数人,其积累财富或达百亿,“级别是苍蝇,但问题比老虎还大。”
张中生,生于1952年11月,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人。1969年参加工作,1969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中阳县粮食局保管员、粮站站长、粮油加工厂厂长,中阳县食品公司经理等职务。1985年,任中阳县工商局局长,1987年转任中阳县财政局局长。1990年,张中生擢升为中阳县副县长,后又历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
2003年6月,张中生升任吕梁行署副专员。2003年10月,国务院批准吕梁撤地设市;2004年7月,吕梁市正式挂牌成立。张中生也随之任吕梁市副市长。2009年7月,他又兼任吕梁市委常委职务,直至2013年3月。
2014年,中纪委直接出手,带走张中生进行调查。
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张中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中共党媒新华社披露的法庭判决情况显示,张中生“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美元)。张中生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折合人民币共计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同时,张中生“在十八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两起受贿犯罪数额均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还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人民币8,868万余元”,并且“案发后尚有赃款人民币3亿余元未退缴,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张中生随后提出上诉。但最终,山西省高院维持了对他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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