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团委原副书记、村镇建设办原副主任王佳男,因挪用公款赌博获刑11年。

中共反腐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图源:VCG)
据中纪委5月7日透露,王佳男从2016年1月到2018年2月短短2年间,王佳男在章水镇共挪用公款71次,总额1,022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美元),平均每10天挪用一次,每笔平均14万余元人民币。
这期间,从2017年10月开始,他被海曙区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公路管理段借调担任财务负责人(同时兼顾章水镇会计事务)。王佳男故伎重演,肆无忌惮地挪用起公路段的资金。先后13次,挪用167万余元人民币,平均每15天挪用一次,每次平均12万余元人民币。
2019年2月1日,东窗事发的王佳男最终因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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