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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强暴还给犯人生娃?

据5月7日报道,美国俄亥俄州一11岁女孩被强奸后怀孕。但因俄亥俄州的“胎儿心跳法案”规定,禁止女方在产检中检测到胎儿心跳后堕胎,因此女孩将只能生下这个强奸犯的孩子。

据报道,26岁的胡安・莱昂-戈麦斯(Juan Leon-Gomez)案发前掳走了这名儿童,并在其家中实施了性侵害。

据称,这名青年事后在自己的衣橱里被警方发现逮捕。目前他在俄亥俄州马西隆面临绑架和强奸指控。

但由于俄亥俄州上月通过了新的“胎儿心跳法案”,因此女孩不能选择堕胎。

当女方在产检中检测到胎儿心跳后(约六周或六周后),女方如果堕胎在该州则是违法的。同时,强奸受害者不享有政府签署的“保护最弱势群体”的法律的豁免权。

72岁的俄亥俄州州长迈克・德温(Mike DeWine)说:“政府的角色应该是从生命的开始到结束一直对其进行保护。”

美国一些网友认为,这个女孩的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了为什么政府不应该签署这个法案。

有人写道:“允许这种行为的‘基督徒’是邪恶的、变态的、令人厌恶的低等人类,他们缺乏对受害者的同情和支持。”

一名男子说:“俄亥俄州真的已经变成了乡下佬的地盘了。我住在海边,生活在一个自由和现代化的国家,而不是某个垃圾农村。”

美国其他一些州,包括肯塔基州和爱荷华州,在最近几个月都决定反对“心跳法案”。俄亥俄州的活动人士也称该法案“违宪”。

然而,也有人支持这项法律。有人在网上写道:“你为什么要反对心跳法案?你想让人们都堕胎杀死婴儿吗?”

俄亥俄州“心跳法案”历史悠久。2011 年 10 月,美国俄亥俄州议会第一次讨论是否通过“心跳法案”,但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因其争议性而将之搁置。

这项法案的正式名称是《人类心跳保护法》(Human Heartbeat Protection Act),它规定一旦胎儿心跳被检测到,堕胎就是非法的。

最早的“心跳法案”是违宪的。因为在 1973 年罗伊诉韦德案(Roe vs Wade)的判决书中,孕期被划分为三个阶段。孕妇怀胎儿前三个月内,各州不得禁止女方堕胎。

但到 80 年代,最高法院对各州限制堕胎的法案所使用的宪法审查标准从“严格审查(strict scrutiny)”降级为“不正当负担 (undue burden )”,这就使得立法边界松动起来。堕胎的女性也变多了。

自 2016 年特朗普当选总统后, 反堕胎阵营声势不断回升。2016年头 4 个月,全美有近 30 个州都在立法中引入了某种形式的堕胎禁令,其中有 15 个州的禁令都与“心跳法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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