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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搭档获刑一个月后 接棒的女厅官也被判刑了10年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年底落马的女厅官陈淑惠受贿案有了结果,经公开宣判,陈淑惠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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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指,中共反腐仍然保持高压状态

北京时间5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陈淑惠受贿一案进行了宣判,陈淑惠受贿500余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6美元)获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陈淑惠在担任银川市兴庆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灵武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款拨付、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吴忠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淑惠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陈淑惠出生于1963年5月,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先后任银川市兴庆区代理区长、区长。2009年11月至2015年8月,陈淑惠先后任灵武市代市长、市长职务。

据悉,其犯罪行为主要就发生在这两个时期。

值得注意的是,陈淑惠在灵武的老搭档、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李建军已于2018年5月落马,并于2019年3月29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与陈淑惠一样,其罪名包括“工程款拨付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了解,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李建军曾任灵武市代理市长、市长。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李建军任灵武市委书记。而在此时接棒灵武市长一职的正是陈淑惠,此后二人搭档了两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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