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参议员史塔文斯基(Toby Ann Stavisky)提出的"公车安全法"(S3450B),旨在扩大审视执照公车司机的凭证,提高民众乘车的安全性;该法在15日奥伯尼(Albany)例会中,以56票赞成、一票反对通过,"该法可为驾驶、乘客及行人提供更完善地保护,有效预防死亡车祸再次发生"。

州议会15日通过的"公车安全法",修正了现行纽约州汽车监理厅(DMV)对私人营运公车及包车进行审查的规定,该法要求DMV把原先订为每三年检查一次私人驾驶纪录的规定,改为每年前往检测;此外,该法也要求DMV换发新执业凭证给纽约州公车司机,以便执勤时可向乘客展示。
史塔文斯基表示,"公车安全法"可同时为司机、乘客及行人提供保护,"民众上车时,需事先查看驾驶是否有合格执照,及该辆公车近期是否通过安全检测",指出如此便能有效预防死亡车祸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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