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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藐视法庭罪成 即时入狱2个月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多年前在「占领中环运动」期间,因违反法庭禁制令而被判有罪,高等法院上诉庭今天对其判刑2个月,即时入狱。

黄之锋为本地泛民主派的年轻代表人物,多年前因为发起反对政府修改教科书而一举成名。2014年底「占中运动」爆发时,他曾积极参与,并因此先后多次被捕和被判刑。

在「占中运动」期间,黄之锋因为阻挠执法人员在旺角进行清场而被拘捕,去年被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定其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判刑3个月。

黄之锋不服上诉,上诉庭今天下午把刑期减至2个月,须即时入狱。

「占中运动」之后,黄之锋与其他泛民年轻代表人物组成香港众志,原希望参选问政,但多名核心成员却因「港独」问题,而被政府所订定的参选制度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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