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前,中国工人阶级首次以独立姿态登上历史舞台,60年前,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30年前,春风吹来,春雷唤醒了长城内外,春辉暖透了大江两岸,而这个国家的主人工人阶级却逐渐沉寂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翻翻宪法,对比一下现实,今天的工人阶级还是这个国家的主人吗?工农联盟还存在吗?“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还那么“神圣不可侵犯”吗?
这些年,人民被极少数专家精英和贪官污吏们害惨了,在个别地方,在改革的旗帜下,私有化进程不断加速,解放思想啊,深化改革啊,与国际接轨啊,崽卖爷田不心痛,一群败家玩艺儿,公然违背宪法,公然与人民为敌,卖啊,卖啊,把整个国家都卖光了,就遂了他们的愿了!反正他们无后顾之忧,海外有的是存款,老婆孩子早到国外定居去了,一有个风吹草动,早忒碌碌飞出去和家人团聚去了。
就通钢事件来说,建龙集团名曰重组,实质干的是什么勾当,路人皆知,吉林省有关部门与建龙集团狼狈为奸,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一旦得逞,大批国有资产又将流失,大批工人又将被买断工龄,向流浪狗一样地被抛向社会。
无情的事实教育了工人阶级,他们不再甘心接受被奴役被宰割的命运了。工人阶级,宪法规定的,名正言顺的当之无愧的领导阶级,岂能匍匐于资本家脚下,任其宰割?国家,我们的国家,我们不管,谁管?事业,我们的事业,我们不干,谁干?“7.24”事件,通钢工人自发地组织起来,象火山一样爆发了!赤焰照亮了世人仰望的星空,划破了通化的漫漫长夜。
壮哉,通钢的工人兄弟!一旦这个伟大的阶级觉醒了,组织起来,资本家和它的走狗们一下子变得多么不堪一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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