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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一男子酒后纵火引发森林火灾,被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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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5月22日通报,2019年2月8日18时许,德昌县永郎镇永春村发生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自家饮酒后,来到位于永春村三组(小地名杨家沟)处洗手,在洗完手后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先后两次故意点燃地边的杂草从而引发山火,致使过火面积17.2亩。犯罪嫌疑人刘永中涉嫌纵火罪,此案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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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刘永中涉嫌纵火罪,此案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  本文图片 @凉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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