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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旬女欲将遗产留两爱犬因无法可依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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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宜昌市,一名58岁女子因为单身、独居、年龄大和身体不适等诸多原因,从而想订立遗嘱将遗产留给两只爱犬。她到三峡公证处咨询办理相关事宜时,却被职员告知无法可依,他们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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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一名58岁女子想订立遗嘱将遗产留给两只爱犬。示意图片

该名女子住在中心城区,有一间逾600尺的房屋。其父母已经去世多年,没有兄弟姐妹,也一直单身,无儿无女,平日就和所养的贵妇犬和拉布拉多犬相依为命。她因为觉得自己身体不好,想订立一份遗嘱,等将来去世后,就委托别人把现在住的房子卖掉,将钱给两只狗继承。

为此,近日她到三峡公证处询问办理相关赠与的事项。一名公证员表示,他从事公证几十年,仍是第一次遇到把遗产赠给狗的诉求。于是,他向省内的公证部门咨询问类似事情该如何办理。

据了解,目前,湖北省还没有一例将遗产赠给动植物的案例。三峡公证处的主任严继宁表示,在中国的《继承法》里,继承人是以人为主体的,狗作为动物,无法作为继承的主体。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殷书国律师表示,这涉及到一个法律体系的问题。根据不同民族资产的传递习惯,有些西方国家的植物、动物可以通过其他机构接受遗产,但在中国不行。理论上,女子可以通过具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一个财产的赠与管理和使用,来完成意愿,但现实中,不一定有人愿意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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