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制是“学术共同体”题中应有之义》一文,对学术成果评定的申报制与提名制的利弊进行了对比剖析,写得挺好。事实上,申报制正是导致科研浮躁和学术道德失范的根源之一,而提名制则相比申报制会更加好一些,更进一步的论述如下。
尽管提名制也并不能彻底杜绝学术腐败和学术鉴别错误,但至少能在某些条件下大大减少浮躁情绪和大幅增加跑奖、要奖的难度,同时还能大幅增加学术腐败的风险和难度。这里所指的‘某些条件’主要包括:1)必须采取严格的和高标准的提名专家资格筛选制度;2)建立严格的、规范的提名专家责任制度(最好是终身责任制度);3)必须在评定结果公示中同时完全公开提名理由(同时公开提名者名单可能更好,更有助于减少提名腐败和不负责任的提名等现象)。
上述三种条件中的第1条,是为避免提名专家滥竽充数,出现没有能力进行公正的学术鉴别却成了提名专家的现象;后两条是为避免提名专家虽然有学识鉴别能力,但因利益考量、利益交换等原因导致其不愿意进行公正的学术鉴别。
回到本文的正题,公正的学术成果鉴别为何是极为重要的问题?这是因为:学术鉴别能力是学术发展和学术创造力形成的前提和必备基础;而公正的学术辨别是形成学术辨别力的前提和必备基础。没有公正的学术辨别,就不会有真正的学术辨别力,或者说在这种条件下发展出来的学术辨别力必然会是错误百出的和畸形的甚至病态的。
学术创造力首先来自学术辨别力(包括更为广泛的学识辨别力)。没有正确的学术辨别力,就没有深邃的思维洞察力,就不会有真正的学术创造力,更不会有高层次的学术创造力。学识辨别力、学术辨别力与学术创造力是呈严格的正相关关系的:学术辨别力高、学识辨别力高则学术创造力高,学术辨别力低、学识辨别力低则学术创造力低。
没有学术辨别力,不知道什么成果是好的、什么成果是坏的、什么成果是差的;不知道该学术成果好在什么地方、坏在什么地方、差在什么地方,就几乎不会有学术创新创造的可能,更不会形成高层次的学术创造力。瞎猫碰到死老鼠,纯粹靠运气获得重大学术成果的现象虽然有,但极为罕见。在绝大多数情形下,重大的学术成果都是由那些有充分积累与准备的、同时还足够睿智的头脑做出来的。
因此,不论是从事学术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若不愿意进行公正的鉴别,或是缺乏进行公正鉴别的学术辨别能力,都会导致学术创造力低下,做不出或不能高效地做出有价值有分量的学术创造等严重后果,要么导致当事人自己学术创造力始终提高不了,要么导致他人学术创造力始终提高不了(还包括导致他人被埋没和耽误),要么互相导致、多重导致。
综上,对于科研从业者和爱好者来说,提高自己的理解力和学识辨别力,永远都应该排在自己的日常学习和科研活动中的第一位,忽视对自己的理解力的锻炼,忽视对自己的学识辨别力的检验、锤炼和提高,则不仅会误己,还可能会害人,这就偏离了学术活动学术研究的本意了。学术活动学术研究的核心任务只有两个:一个是提高自己的学识(包括理解力本身,包括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另一个是做出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自然而然、迟早会绽放的花朵,与终会获得的或大或小的果实。
最后的一点补充:学术辨别力和学识辨别力也往往是呈正相关关系,但后者比前者更加广泛,学识辨别力包括对日常常识的判断力、日常社会事物的判断力、对其他临近学科的判断力理解力、对其他与自己专业完全不搭界的学科知识的判断力理解力等多个方面。需要重视的是:一个在对其他相关专业的专业事物、日常生活、日常社会事物等方面的判断存在严重缺陷和屡屡错误判断(尤其是花了足够时间精力去思考却仍然屡屡错误判断的话)的人,其学术辨别力一定不会有多高,其学术辨别结果是非常值得怀疑的。同样地,一个对自己的本专业都学术辨别力低下的人,其对日常事物的辨别力理解力,即广义上的学识辨别力也一定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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