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卷入2016年旺角骚乱案中弃保潜逃的本土民主前线前召集人黄台仰及成员李东升,获德国批出难民庇护申请。其后,德国外交部开腔指香港人权状况整体良好,但忧虑香港反对派政治空间及媒体自由收窄。
黄台仰及李东升获批成难民庇护的消息隐藏近一年时间,却“巧合”在《逃犯条例》修例时传出,令人猜疑是有别有用心人士希望修例的争议扩大及提升至国际层面。

黄台仰获庇护一事不应与修例混为一谈(图源:中央社)
2016年2月,本土民主前线发起旺角骚乱。骚乱后,黄台仰一度失踪近两星期。最终,他被警方在家中拘捕,更被捡获包括可制造炸弹的原料硝酸铵等大批化学品及大麻等。黄台仰被捕后,被控告一项暴动罪,因黄没有案底,裁判官准他保释外出,但须交出旅游证件,以防离开香港。
2017年,黄台仰于候审期间获批前往德国出席学术活动,但黄台仰离港后弃保潜逃并未回港。据《纽约时报》报导,黄台仰及李东升在2018年5月于德国获批难民庇护身份。
2018年的消息保密接近一年并未公开,而近日香港因讨论《逃犯条例》引起争议,社会情况混乱。黄台仰的“难民消息”却巧合在此公开,令人质疑外媒对外公布的动机。
相信黄台仰的消息是希望港人把矛头指向《逃犯条例》修订。黄更指一旦香港通过修例,港府便能把他移交至内地,因此他将永远不会回港。而德国外交部指在政治问题上,香港的表达自由空间收窄,对此感到忧虑。行政会议成员、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认为,黄台仰的目的是希望外国势力一同反对修例工作。
事实上,黄台仰获庇护一事不应与修例混为一谈。德国的难民保护必须因种族、国籍、政治理念、宗教等原因而恐惧受到迫害,便会被视为难民。估计德国政府视黄台仰为政治理念而提供庇护。但黄台仰被定罪的原因并不是“政治理念”,而是因“暴动”而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属于违法犯罪。因此,不应认为黄台仰因人权而离开,更不应把他与《逃犯条例》混为一谈及与人权自由联系在一起。
由黄台仰事件可见,德国政府的决定是对外界及香港传出错误的讯息,误会他们是受政治迫害,从而影响香港司法制度的形象。而外国势力并非首次“参与”香港事务。
特首林郑月娥出席立法会质询环节时指,《逃犯条例》非针对某个国家或地区,但同意社会是存在忧虑。她强调,因有人借修例事件破坏和影响中央政府与港府的关系,故修例绝对与“一国两制”有关,而中央机构发表言论亦是理所当然。
同时,林郑认为部分立法会议员“双重标准”,认为北京政府就修例发声便是破坏一国两制。另一方面,她指有议员却邀请外国势力介入香港事务,甚至与外国官员进行“合作”,以阻止港府进行工作。如林郑所言,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事务是应由北京政府及港府所主导和解决,而非与外国任何官员或组织进行合作。
因香港出现外国势力介入香港事务,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郑重要求德国尊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香港事务。
根据香港跟德国2009年签订的移交逃犯协议,两国合共46项双方同意移交的罪类。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则表示,今次修订的罪行并不涵盖弃保潜逃,但警方会循不同途径追缉在逃疑犯。
从陈同佳事件,可以看出香港法律存在一定漏洞。从黄台仰事件,可以看出外国势力的不恰当介入及修例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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