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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6起“套路贷”案件19名被告人获刑,最高1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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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狄某某等2人诈骗案、张某某等4人诈骗案、陆某某等4人诈骗案、徐某某等4人诈骗案、李某某等4人诈骗案、孙某某诈骗案六起“套路贷”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上述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四年六个月不等,其中狄某某因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具有累犯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宝山区检察院获悉,2018年来,该院共对26件79人“套路贷”案件提起公诉,对“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惩处,展现检察机关坚决从严打击“套路贷”犯罪的态度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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