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是“枫桥经验”?1960年代,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当时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干部借由发动群众的方式,进行阶级斗争,透过“发动群众监控,改造阶级敌人”的方式,在“矛盾不上交”的情况下达成了“社会改造”。当时枫桥镇的做法获得毛泽东大力赞扬,并要求各地仿效。
1977年,文革结束后,《人民日报》首次报道的“枫桥经验”,把它总结成“发动群众制服敌人”和“就地监督改造,矛盾不上交”两个重点。 但在1979年后,“枫桥经验”逐渐受到冷落,即使纪念活动依然如期举办,但这四个字已经从政府文件和高层讲话中消失了。“枫桥经验”重获镁光灯的过程,也和习近平息息相关。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出席“枫桥经验”40周年纪念时,提出要创新、推广“枫桥经验”。10年后,已经成为中共总书记的习近平在50周年的纪念会前夕,再度指示全党学习“枫桥经验”,发展群众路线。
2018年“枫桥经验”的55周年纪念会上,见到了中央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浙江省委书记,以及国安部长。如此高规格的纪念活动,意味着“枫桥经验”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因为“枫桥经验”的历史背景,使得外界担忧文革重现。但仔细思考,便可发现这可能是过度解读。首先,文革的发生有其特殊的政治背景,而目前高层政治相对稳定,文革重现的机会并不大。其次,从2003年至今,“枫桥经验”都是在社会治理的脉络下出现,和政治领域的关系也不大。
因此,“枫桥经验”的重现,是习近平挪用历史概念,“旧瓶装新酒”,重新上市,推动自己的社会治理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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