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废止。
近期,湖北《潜江日报》就记录了当地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最后一次晋升职级工作。
报道称,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进一步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市委组织部以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为抓手,于5月29日研究审批了一批公务员(参公)晋升职级事宜。
报道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于6月1日起全面施行,为确保新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有序衔接,市委组织部对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最后一次晋升职级工作高度重视,在严格审核了干部行政编制、任职文件、干部工资级别、年度考核、受党纪政纪处分等信息后,按照申报、初核、民主测评、考核、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规范开展职级晋升工作。
此次共有19家单位的27名干部晋升职级,其中晋升正处级1人,晋升副处级12人,晋升正科级12人,晋升副科级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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