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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一审开庭,受贿1446万

北京时间6月20日,据消息,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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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宏伟此前在新加坡举行的国际刑警组织国际会展上讲话(图源:新华社)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孟宏伟利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46万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美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孟宏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中国人大代表、中国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数十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资料显示,资料显示,孟宏伟,1953年11月出生,黑龙江哈尔滨人。其先后历任中国公安部部长助理、交通管理局局长,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兼),中国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兼中国海警局局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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