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了一起13岁女孩遭母亲的同居男友猥亵的案情,犯罪嫌疑人刘某兴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9日凌晨4时许,赣州兴国县公安局接郭某报警,称其13岁女儿于7月8日晚在家中遭酒后的刘某兴猥亵。
接警后,兴国县公安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于当日凌晨4时20分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兴抓获归案。刘某兴,男,55岁,兴国县人,系郭某同居多年的男友。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兴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兴国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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