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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一小学教师性侵、猥亵6名幼童

7月12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对某小学教师涉嫌强奸、猥亵儿童一案,依法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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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某小学教师在担任任课老师期间,以补课、打扫卫生等名义,将6名未满14周岁的学生骗至其职工宿舍,以胁迫的方式,实施性侵、猥亵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已涉嫌构成强奸、猥亵儿童罪。

据悉,该案由拉萨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8年11月6日向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于当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次日告知被害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相关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并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2019年7月12日,依法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案办理过程中,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严格按照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办理,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并监督侦查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保护好被害未成年人隐私。庭审中,承办检察官准确、全面出示定罪和量刑证据,有效证实了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检察官在法庭警示教育过程中指出,教职员工因为身份特殊,对孩子的伤害比其他人更大,教师在孩子们心中是伟大的,希望广大教职员工引以为戒,希望广大学生及家长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敢于向性侵犯罪说“不”,并及时寻求司法机关帮助,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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