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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和谐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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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的于建嵘先生有一次访问台湾,问他碰到的台湾老百姓:假如政府官员把你们家房子拆了怎么办?

99%的人回答不可能。房子是我的,政府官员怎么会拆我的房子?

于先生坚持问:假如拆了怎么办?

老百姓答:我到法院告他。那政府官员的麻烦就大了。

于先生再坚持问:假如法院腐败了,官官相护怎么办?

老百姓答:那我到议员那里去告他。

于先生继续问:如果议员也腐败了呢?

老百姓说:不可能,他腐败了,下次我不投他的票,他就当不了议员了。

这就是台湾和谐的根本。老百姓相信他们的制度,相信人民可以得到正义,得到法律的保护。

我曾经问过一个美国人:中国人和美国人最大的区别在哪里?他说,中国人不信自己的制度,所以,中国人没有安全感,把希望寄托在领导人身上。这是最靠不住的事。美国人相信自己的制度,所以,就是有了坏领导人我们也不怕。美国人对自己的国家有信心,中国人缺乏这样的信心。

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什么?就是大家相信我们生活其中的制度是稳定而可靠的。这个制度,官员不能胡作非为,法官必须依法判案,人人感到公平、安全。而我们制度的最大问题是不稳定,朝令夕改,谁有权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结果是生活其中的人都没有安全感,包括当权者自己。这时,你提倡和谐,问题是和谐的基础是什么?人们信什么?自古以来,人们就什么都不信,不信法律,不信官员,不信自己,就信皇上。所以,可以告御状,今天叫上访。这种现实是悲哀的、残酷的。因为一切法律、官员都是腐败的,不可信的,人民在基层没有任何寻求正义,保护自己权利的可能性,最后的办法是向最高当局反映问题。中国发展到今天,百姓这最后一条非暴力的、寻求公平、正义之路也被堵死了。上访,非法聚众不违反宪法,但违反地方法规,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这等于官逼民反。

社会必须给不满的人一个和平发泄的渠道。不满、愤怒不一定对,但很危险。而解除危险的最好办法不是压制,而是把不满和愤怒引向理性,使其成为建设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力量。这不仅需要智慧,创新,而且需要上下一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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