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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客羊肉粉汤加鸦片果湖南店东判刑1年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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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米粉店营业额,吸引多些顾客光顾,竟然在熬制的羊肉粉汤中添加鸦片果,被湖南龙山县人民法院日前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全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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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东为了吸引食客再光顾在汤内添加罂粟果。配图与本文无关

法院查明,自2017年12月起,被告全某在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新建路经营一家砂锅羊肉粉馆。2018年2月,全某从外地人手中买了十几个鸦片果,2月25日营业后,开始将鸦片果加到面汤里。3月15日,龙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检测出该粉馆面汤呈阳性并抽样送检。经检验,送检面汤检验出罂粟碱、吗啡、可卡因等物质。

法院认为,全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全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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