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一位历史人物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特别是一位在历史上带有争议的人物更是如此。中国人喜欢用“盖棺论定”一词,这大抵是说,当一位政治人物走入历 史后,他的所作所为也被定格,不会再有新的言行表现,那么后人就可根据其人以往的表现给予一份较为客观、中肯的评价。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简单,历史人物 的定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政者的好恶,并被他们所操纵,当权者们根据自己的政治利益和需要随意褒贬历史人物,甚至歪曲历史事实与真相,以达到维护、巩固 当权者的地位的目的。正因为此,历史人物的形象往往会被人为地拔高或贬低。由此我们也常常看到一些被当权者“论定”了的人物,日后却被重新评论,一些被当 权者定性为“正面”的人物,时过境迁后却被打倒,而一些被当权者定性为“反面”的人物,也不意味着永远翻身无望,历史上颇有一些被当权者定罪甚至杀害的重 要人物,若干时日后被平反昭雪,得到了较为公正的评价,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本书的主人公--林彪,恰恰就是这样一位虽然被现在中共当权者“盖棺”但却未被 史家“论定”的历史人物。

林彪在中国历史上的是非功过并非可用几句简单的话即可“论定”,我们不妨再简单回顾一下林彪的一生。
早年的林彪生于内忧外患的中国,其时国内军阀混战,国外列强环伺,政治黑暗,民不聊生。中国的出路在哪里?中国还有没有光明和前途?这是那一代国人所面 临的严峻问题,救亡图存成为那个时代的主旋律。梁启超先生就曾撰写《中国不亡论》,大声疾呼中国决不会亡国的。多少中国的仁人志士将目光投向西方,投向苏俄,认为只有向西方向苏俄等先进国家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才能变法图强,才能抵御外辱,救国家于危难之间。于是,就有了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就有了孙 中山先生的“以俄为师”。在这种大气候下林彪于1925年只身来到广州,投笔从戎,考入黄埔军校,这时的林彪仅仅18岁。
1926年 北伐军起,在“打倒列强除军阀”的口号声中,林彪加入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独立团第三连任见习排长,参加了著名的北伐战争。随着国共分裂,1927年8月1日 共产党发动了南昌起义,林彪随与起义部队上了井冈山,开始了自己崭新的人生经历。国共内战锻炼了林彪,给了这个乡间青年充分展示其军事才华的巨大空间。 1929年春,年仅22岁的林彪出任红四军主力第一纵队司令,1930年出任红四军军长,1932年出任红一军团军团长。林彪在中央苏区,历经了五次反围 剿,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战绩。由于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红军不得不开始了“长征”,长征途中林彪过关斩将,在血战湘江、攻克遵义、强渡大渡河、飞夺泸 定桥、爬雪山过草地、攻克腊子口等一系列的浴血奋战中,林彪为中共的生存立下了汗马功劳,也为自己赢得了常胜将军的美名。
自1931 年日本入侵中国东三省以后,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步步加深,中华民族陷入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中国掀起了全面抗战的热潮。林彪率领的八路军115师在平型关歼 敌一千余人。首战平型关,威名天下扬!此次战斗的胜利不仅打破了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而且极大的鼓舞了全国军民抗日的信心,林彪更成为抗日名将,抗日英 雄。后来林彪虽被友军阎锡山部误伤,赴苏联疗养,未能再参与日后的对日作战,但林彪从苏联养伤回国后依然积极参与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工作,作为毛泽东的 代表和中共代表团的成员,林彪在重庆与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要员们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会谈。不仅如此,林彪还与美国驻中国的外交官进行了接触,向美国友人介绍了中共的抗战主张,传达了中共方面要求国民党放松对中共的封锁以及美国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使共产党也能得到一定比例的美国对华援 助等等,并促成了美军观察组对延安的访问。可以说,林彪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45年在美苏两大盟国 的沉重打击下,日本帝国主义不得不宣告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取得了全面胜利。然而继之而来的却是国共两党的全面内战。作为中共方面的战将,林彪亲赴东北战场,带出了一支能征善战的部队,并充分发挥了他的军事天才,从东北的白山黑水到京津要地,从渡江战役到攻克海南岛,林彪率领的中共第四野战军, 横扫了大半个中国,为中共的建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作为一个职业军人,林彪的战绩无人可出其右。
中共建国之后,林彪深受伤病之苦,很长一段时间处于修养的状态,并远离政治核心,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1956年的八大前后。1955年4月,在中共七届五中全会上,林彪被补选为中央政治局委 员,1958年5月,在中共八届五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共中央副主席,排名在总书记邓小平之前,位居第六。这是毛泽东首次确立了林彪在中共 党内举足轻重的领导地位,尽管这并非是林彪自己争取得来的。1959年在毛泽东的主导下,林彪接替彭德怀出任国防部长和军委第一副主席,主管人民解放军的 工作。众所周知,由于毛泽东于建国之后在建设社会主义方面的乌托邦空想和专制皇权的泛滥,中国的发展历经了巨大的曲折,一系列的政治运动更造成中国政治生活的扭曲,从反右到大跃进,从庐山会议的打倒彭德怀“军事俱乐部”到引发全国性的大饥荒,毛泽东的神话逐渐开始褪色。而林彪领导下的解放军则喊出了突出政 治的口号,全军上下掀起了学毛著的热潮,“四好连队”、“五好战士”等应运而生,及时地修补了毛泽东神像上出现的裂痕。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 林彪发表了一篇支持毛泽东的讲话。林彪虽然看到了毛泽东的失误,但是在毛泽东与刘少奇关系紧张和中央上层出现裂痕之际,林彪在“忠君”和“党内大局”的面前选边站在了毛泽东的一侧。事实上,从1959年的庐山会议之后,林彪作为政治家开始一步步卷入风云变幻、波诡云谲的政治斗争漩涡。
林彪一生最大的争议点在于卷入文革的漩涡,虽然林彪被动地被毛泽东拉上了文革的战车,但是正是由于林彪的腾飞伴随着文革的兴起,以及文革爆发前后林彪对毛 泽东的吹捧和支持,致使文革运动如燎原之火烧遍全国。这场“史无前例”的“浩劫”给中国社会和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林彪参与其中当然 要负相当的责任。然而林彪责任是否如官方所言,林彪成立了反革命集团要篡党夺权呢?事实显然并非如此。文革当中一切重大的方针决策,每一项战略部署都是毛泽东一人决定,毛泽东从未找过林彪这个“副统帅”协商、讨论,毛泽东只是在作了决定后通知一下林彪,有时甚至连通知都免了。毛泽东对林彪的唯一要求就是替 毛掌管好军队,为毛泽东的文革大业保驾护航。林彪相对于周恩来在文革中所起的实际作用要小得多。因此,林彪与文革开始时众多的中共元老是一样的,他们在毛泽东的威权下,都不得不积极表态参与支持这场运动,所不同的是林彪被毛泽东硬拉上了“副统帅”的宝座,林彪以毛泽东接班人的身分发表的讲话和指示对文革运 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风光程度远非其他中共元老所能比拟,因而也更多地为后人所诟病。
考察林彪的一生,林彪当年也是一个热血青年,怀着一腔救国救民的激情和愿望,投身军旅,希望找到一条使中国摆脱贫穷和积弱的道路,使中国走向繁荣和富强。林彪与当年共产党中很多先贤一样,为了理 想抛头颅洒热血,不计个人安危,为了革命事业置生死于度外。在长年的军旅生涯中,林彪曾身先士卒,冲锋陷阵,身上亦曾多处负伤,这在中共军队高阶层指挥官 里也是不多的。虽然中共后来的发展从根本上背离了自己当初的理想,但是我们却不能否认当初的中共,上上下下充满了理想和朝气,中共也的确网罗了一大批优秀 的人才,林彪当然是这群人之中的佼佼者。1949年中共建国后,中国人民望治心切,对毛泽东与中共寄予厚望,毛泽东在天安门上一声“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 了”振奋了多少海内外炎黄子孙的心。然而胜利之后的毛泽东却迅速地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一次次政治运动由小到大,整人由少到多,斗争由党外到党内,再由下层到高层,从打倒“高饶反党联盟”到“反右运动”,从打倒“彭德怀反党集团”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毛泽东与中共彻底背离了他们当初向国民党争取民主、 争取自由的崇高理想,其专制独裁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乃至文革运动登峰造极,让天下生灵涂炭。林彪作为中共的主要领导人难道可以以身幸免吗?
林彪事实上所表现出来的更多的乃是一个军事家,而非政治家。搅入文革浑水毕竟只占了林彪一生当中短短的五年时间,林彪影响力基本上也只在军队内部,并未 进入政府部门,也未进入党务部门。林彪以军人的身分跻身最高领导层,实非林彪个人能力所能承担,以毛泽东翻云覆雨的性格和不择手段,林彪骑虎难下,也种下了林彪后来倒台的种子。作为军事家的林彪以其军事方面的奇才可彪炳千古,但是作为政治家的林彪却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以中国传统史学观点来看待林彪,林彪的 命运实际上并未跳出中国传统的政治格局。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中共这一政权的本质特性。中共政权虽有现代国家的共和、民主之名,但实质上仍是中国传统 皇权专制体制。在这种专制体制下,毛泽东居于绝对主导地位,是中国皇权政治体系在现代社会的翻版,毛之晚年尤甚,一任外戚、内侍弄权,江青及其党羽犹如汉初及唐初之吕氏、武氏一族,康生、汪东兴等犹如汉末之十常侍及明末之魏忠贤。而林彪之于毛泽东则与中国传统皇权体制下的君臣关系毫无二致。
如果我们以中国历史上君臣关系加以比较的话,毛泽东对林彪与汉高祖刘邦对韩信之关系多有仿佛。在楚汉相争的历史中,韩信襄助刘邦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汉朝江山的建立居功厥伟,以致刘邦自己在与群臣探讨楚汉胜败之原因时说“连百万之军,战必胜,功必取,吾不如韩信。”(见《史记》之《淮阴候列传》,以 下引文同)刘邦区区一句话即点明了韩信在楚汉天下之争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然韩信之结局却异常惨烈。汉初时韩信被封为楚王,但刘邦对这些异姓王并不放心, 这时有人不失时机地向刘邦打小报告,《史记》记载说,“汉六年,人有上书告楚王信反”,刘邦则借机“天子巡狩会诸侯”而“游云梦”,从而一举擒拿韩信,刘 邦对韩信宣布的罪名是“人告公反”。这其实就是典型的欲加之罪而无需确凿的证据。二千年后的毛泽东对林彪采取了几乎与刘邦一模一样的手段,在1971年8 月的“南巡”途中,毛泽东指责林彪“想当国家主席”,性质属“篡党夺权”,乃“谋反”是也。毛泽东与刘邦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刘邦当时还是“有人”上书举报 韩信谋反,而毛泽东干脆以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身分来了个“毛告林反”,正统帅“举报”副统帅要“谋反”,毛泽东的“举报”当然无需什么证据,只要“金口玉 言”即可,所谓林彪“谋反”的证据可以在日后制造出来,为时未晚也。显然,以手段的狠辣方面而言,毛泽东比刘邦还要更胜一筹。林彪为了共产党的天下立下了不世之功,较之韩信对汉家天下的确立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其结局竟然与韩信何其相似乃尔。
如果我们再细审毛泽东所建立的“新中国”和 林彪所起的作用,林彪之功绩也只是对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新朝”有实际的意义,对于中国人民而言,毛泽东建立的不过就是历朝历代以降又一个“朝廷”而已,其实际上的进步意义甚至还不如孙中山之推翻满清王朝,这一“新朝”并未将中共政权体制转化成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体,其专制独裁的程度令当年被推翻的国民党也瞠乎其后。换句话说,林彪为中共政权所立下的丰功伟绩也许并不完全为历史所认可。历史无可置疑地证明,毛泽东和中共的胜利却是中国人民苦难的又一次轮回的开始,及至中共建国近四十年后才开始有所醒悟,不宁晚乎?因此,林彪个人的悲剧亦源于此也。
国人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以传统的观 点来看,端视其人对人民是否有所“德政”,即“恩泽万民”。历史上倍受人民尊崇的人物,在中国的小说、戏剧中常有出现者如狄仁杰、包拯、况钟、海瑞等,皆属清官,他们的身后也颇得人民的怀念。文革结束后,大陆在贬毛的同时,掀起了扬周的热潮,全国上下对周恩来的评价甚高。但是以周恩来在文革当中的所作所 为,周恩来之助纣为虐实比林彪发挥了更大、更重要的作用,但对二者之评价何以有此天壤之别?撇开官方的大力宣传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周恩来确有关心民间疾苦的一面,在紧跟毛泽东“抓革命”的同时,还不忘“促生产”这个事涉国计民生之要事,并在自己有生之年提出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大业。即使现在很多 人对周恩来其人有更多、更深刻的认识,但是仍然不妨碍人们对周恩来的怀念,而这点恰恰是林彪较为缺乏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林彪对国计民生漠不关心,如果我们 细审林彪早年发表的言论和文革中的一些讲话,林彪是极为重视经济建设的。即使在文革期间,林彪在号召紧跟毛泽东的战略部署时,亦每每强调不可忽视生产建 设。那个被毛泽东否定的陈伯达起草的九大政治报告就有林彪的影子,它提出了要发展生产力将中国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周恩来的四届人大报告所提出的实 现“四个现代化”其实也是林彪这一思想的延续。只不过林彪并未主导政府机构和国家建设,林彪的思想不为广大世人所知罢了。
国内对现代 历史人物的研究,以目前的情势来看,依然无法跳出党文化的藩篱和束缚。正面人物依旧都是“高大全”,而反面人物则一无是处,国内史家敢于越雷池者少而又 少,这实在是中国史学界的悲哀。然而这种情形也并非一成不变,以对毛泽东的研究为例,一方面中共政权要维护自己的统治,不得不继续高举毛泽东的旗帜,但另一方面却将毛氏思想改头换面,同时也不讳言毛泽东晚年的某些错误,然则对毛氏错误的批判却严格限制在党中央允许的范畴之内,不仅在许多重大历史事件上仍然 为毛泽东强加掩饰,而且将这些罪恶分摊到林彪与“四人帮”的头上。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能够看到这样一种客观趋势,即对毛泽东的批判日益增多,毛氏的面目也 越来越清晰,毛泽东的形象不仅摇摇欲坠,毛泽东在国人心目的地位更是每况愈下,随着越来越多的史料的披露,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趋势还会继续发展下去。史学 界对林彪的评论也逐渐有所变化,对林彪早年革命经历的描述已经不太忌讳,当然在正面评价林彪功绩时依然不忘留个尾巴。事实上,林彪最富争议之点还在文革一事。笔者认为,对林彪的评论离不开对毛泽东的评论,惟有将毛泽东在文革当中的责任说清楚,将历史的史实一一澄清,才能还原一个真实的林彪,而非一个被脸谱 化、妖魔化的林彪。
接着,还想就林彪的出走说几句。不少论者对于林彪的出走颇不以为然,谓之曰:不顾“革命气节”和“民族大义”,乃至 “叛国投敌”云云,因此,林彪的的出走当属“卖国”。如此论点大可值得商榷。所谓“革命气节”是针对中共自己而言,而“民族大义”则是针对人民利益和国家 利益而言。毛泽东的文革运动到了彼时彼地早已天怒人怨、众叛亲离,如此“气节”有何保存之价值和意义?放弃了如此的“气节”又有何可惜以致值得大张挞伐 呢?至于什么是人民的利益和国家利益,这些深受党化教育的人恐怕至今也还是没有搞清楚。就文革浩劫而言,打击文革中的极左派势力,终结这一动乱就符合人民 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这已经为历史所证明。林彪敢于在庐山会议上,在毛泽东在世时出手打击文革极左派张春桥,堪称壮举,林彪虽然未能成功,但是林彪所表现出 的英雄气概令人敬佩。“913事件”从表面上看,林彪的确身死蒙古大漠,但是林彪在自己最不利的情况下,在毛泽东意想不到之处打乱了毛泽东的整人部署,使 毛泽东的神话破灭,使毛氏文革走入穷途末路。“913事件”后毛泽东不得不检讨文革策略,解放一大批老干部,重新起用邓小平等人,由此埋下了文革彻底翻盘 的种子。怎么能说林彪对此没有贡献呢?这正是林彪大智大勇之表现,难道林彪像刘少奇、彭德怀一样被整死在黑屋子里就符合“民族大义”?就符合人民利益和国 家利益吗?这些人还可强辩说,林彪出走到了外国就是“叛国投敌”。殊不知在现代社会的政治理念里,当人们面对无可抗拒的政治迫害时,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黎民百姓,人人都有逃亡的权力,这种例子不胜枚举,逃亡不等于“叛国”,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林彪的出走即属逃亡避祸,只不过,林彪的出走在中共自己 看来实属大逆不道。时至今日,人们的思维是否也该与时俱进,有所醒悟呢?
最后,再谈谈1980年对林彪反党集团的审判。粉粹“四人帮”两年后的1978年12月,中共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决定将林彪、江青“反党集团”案交中纪委审查。1979年8月,根据邓小平提议,召开了“两案”审理座谈会,正式决定“两案”交由司法审理。9月3日,邓小平在听取“两案”审理工作汇报时指出:“有些人罪行严重,要判无期徒刑。黄、吴、李、邱、陈伯达,可以作为一案,王、张、江、姚,包括毛远新,作为一案,作为篡党夺权、阴谋政变的集团来处理,不要一个人一个人去写,要把他们的主要罪行写出来。”在这个情势下,叶剑英于当年十一国庆节上的讲话正式将林彪、江青“反党集团”定性为“反革命集团”。从此,中共将这一党内矛盾和党内斗争转变为敌我性质的斗争,也意味着原本党内解决的矛盾转为司法解决,开创了以司法审判处理文革遗留下来的政治问题的先河。
司法审理特点之一: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最高权力 在一个民主的法治国家,司法系统独立于国家的政府权力,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要在法庭审理之后由法庭判定,而非国家领导人判定。然而,中国的司法审理恰恰相反,受审人的罪行和罪名都是国家最高领导人拍板定案,是党决定一切。1980年6月,中央成立了“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由政治局委员彭真出任主任,书记处书记彭冲为副主任,身为最高法院院长的江华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黄火青仅仅是这个委员会的委员,接受彭真的直接领导。这个委员会专门负责“两案”主犯的审理工作。在这个委员会下设立了“两案”审判工作小组,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人大法制委主任刘复之,公安部副部长凌云为召集人,刘任组长,该小组又下设了“林彪反革命集团审判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解放军总政治部。
早在1978年6月,邓小平就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四人帮”揭深批透,非联系批林不可。1980年8月,邓小平在回答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时说:“(毛泽东的)错误被林彪、‘四人帮’这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了。他们的目的就是阴谋夺权。所以要区别毛主席的错误同林彪、‘四人帮’的罪行。”在中共中央和“两案”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公检法”三家联合办案,但是审判的日期却不断被推迟。1980年3月19日,中央书记处提出4、5月做准备,6月份审判,7月底审完。但是预审直到9月份才结束。8月27日,刘复之和凌云还就审判工作中的依法取证问题向彭真和彭冲写请示报告,9月17日,中央办公厅以中办57号文件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转发了这一报告。9月26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出73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通知》,通知说:“这次,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十名主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办法是,一案起诉,分庭审理,一案判决。这一案的其他罪犯,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军事法院陆续分别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因为案情特别重大,将组织特别检察庭、特别法庭,依法进行审判。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将采取公开审判方式。”
1980年11月20日“两案”审理正式开庭,1981年1月25日审理完毕。1981年11月6日到22日,中央召开了第五次全国“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陈云作了批示,胡耀邦发表了讲话。1982年1月31日,中央以9号文件形式转发了该座谈会纪要,要求各地“按照胡耀邦同志和陈云同志阐明的中央对‘两案’处理的方针政策和《纪要》中的一些具体规定,审慎地处理本地区本部门的两案工作。” 显而易见,“两案”审判自始至终都是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之下进行,中共凌驾于法律之上,以党代法,以政代法。这样的审判只能是一场政治审判,而非独立的司法审判。
司法审理特点之二:自欺欺人的审判思路--审罪不审错 在中共最高层的领导下,以公审的形式给林彪等人定罪在中共的历史上也是缺乏先例的。但是如果走严格的法律程序,当权者们却遇到了很大的问题。林彪在文革中并无自己的路线,完全是以毛泽东马首是瞻,采取的是“主席画圈我画圈”。文革运动是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一切重大的政治决策、战略部署也都是毛泽东一手掌控的,而具体的执行者则是周恩来。对林彪案的审理绕不开毛泽东与周恩来。面对这一棘手的问题,彭真发明了“审罪不审错”的方针。彭真说:“我们是审理罪行的,路线问题我们管不了,公、检、法没有资格审查党的路线问题,也不应该过问这件事。”换句话说,尽管文革事涉党的路线问题,但是毛泽东、周恩来的责任仅仅是犯了错。毛周属于好人犯错,而林彪等人则是“坏人办坏事”。如此自欺欺人的“只审罪行,不审路线”的原则居然得到了邓小平等人的一致同意,并得到了中共中央的批准,成为日后审案定案的方针政策。
1980年9月8日,彭真向政治局常委汇报有关公审情况时说:“起诉书所列的犯罪事实,同毛泽东的晚年错误划开了。”“起诉书不涉及路线问题,工作上的错误,包括党纪、军纪、政纪问题都不涉及。这次审判只审罪行。”“毛主席、周总理和党中央工作上的缺点错误,都不写。”邓小平表态说:“起诉书的内容不能涉及毛主席、周总理的错误,这一点要特别慎重。”为了给周恩来开脱责任,邓小平说:“周总理做了违心的事,讲了违心的话,当时他不这样做是不行的。只有这样,才能做更多的好事,才能保护老干部。”最后,凡是与毛泽东、周恩来不能完全分开的事件都未写进起诉书,如《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林彪“518讲话”、“二月逆流”、武汉“七二〇事件”、“杨余傅事件”、军委办事组取代军委常委会等。
从中共最高决策层所定的原则和方针来看,与他们日后所标榜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背道而驰,所谓“好人犯错与坏人犯罪”从根本上抹杀了法律的界限,人为地分割了历史与事实,法律成为邓小平们手中的政治斗争工具。如此之审判也就毫无公正、公平可言了。
司法审理特点之三:林彪集团的罪名与事实完全不符 从1979年9月到1980年5月,林彪集团的起诉书14次易稿,罪行从8条到10条,再从10条到5条。这5条罪名是:(1)诬陷迫害军队领导人,篡夺军权;(2)诬陷迫害老一辈革命家、阴谋篡夺国家领导权;(3)阴谋发动武装政变;(4)另立中央;(5)外逃叛国。此后又经过一轮相关资料的查证,起诉书终于在9月初完成了初稿上报中央政治局,得到邓小平的认可“这个起诉书可以用了。”这些罪名成为日后特别检察厅起诉书和特别法庭判决书的依据。
林彪早在1959年庐山会议后就接替彭德怀出任中央军委副主席,这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任命的,并非林彪篡夺来的,文革时林彪依然是军委副主席,权力与地位并无改变。起诉书说林彪篡夺军权可以说是天大的笑话。文革中一大批军队领导人和老干部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这是毛泽东极左路线的恶果,毛泽东发动文革运动的政治目的在于打倒刘少奇及其追随者,将权力转移倒毛泽东信得过的文革极左派手中,毛泽东在1967年初号召“开展全国全面内战”,先在上海发动了一场御用夺权运动,再将这种模式移植倒全国各个地区。党内一大批干部和广大民众因为毛泽东式的造反夺权而深受其害,国家主席刘少奇等人更是被迫害身亡,应该说毛泽东才是罪魁祸首。文革运动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毛泽东作为这场运动的直接策划者、指挥者竟然“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而追随者却要被追究“反革命罪行”,这其中的荒唐、荒谬是显而易见的。林彪的“阴谋发动武装政变”和“另立中央”这两项罪名基本上来自毛泽东时代的专案组和中共十大给林彪定罪的结论,至今也无确凿的证据证明林彪与黄吴李邱等人涉入其中,现有的证据最多只能证明林彪之子林立果有这样的言论。在毛泽东南巡的步步紧逼下,林彪乘机出走,与毛泽东和平分手,其实质就是“逃亡避祸”。然而,逃亡不等同于叛国。面对不可避免的政治迫害,人人都有逃亡的权利,林彪也不例外。
事实证明,林彪等人既无“推翻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动机,也无相应的事实。相反,在毛泽东的绝对权威下,他们在文革当中紧跟毛泽东恰恰就是要维护和巩固这一政权和制度。林彪的倒台仅仅因为政治理念上与毛泽东发生了冲突,打击了毛泽东的文革红人--张春桥,触动了毛泽东的文革底线,而遭到毛泽东的打击和清洗。林彪事件说到底还是一场政治事件,与是否“革命”与“反革命”毫无关联,所谓“反革命罪”无非就是毛泽东、邓小平大搞政治迫害的一个工具而已。
司法审理特点之四:林彪案涉案人的量刑由中共最高当局决定 公审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虽然顺利进行,但是最终如何给“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量刑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曾任特别法庭副庭长的伍修权回忆说:“关于首犯杀不杀的问题,经过多次反复讨论,老是定不下来,先提出江青、张春桥二人一定要杀,以后又认为不杀为宜,后来又说还是得杀。我们也决定不了,最后提交到中央政治局去讨论”。最高法院特别法庭的这些法官们哪里有权给林彪、江青 集团“主犯”定案和量刑,他们仅仅是承办人而已,一切都要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行事。据原公安部副部长凌云回忆:“快到审判结束时,提交中央常委讨论。・・・・・・最后是小平他们决定,对江青不杀,判死缓。当时,有的同志提出,林彪一案多是军队干部,他们有战功。小平说,战功是战功,罪行是罪行,有战功,也不能不判。”据知情人透露,中央和军队里有一部分老干部认为,黄吴李邱应该无罪释放,但此议遭到邓小平的断然否决,最后邓同意公审判刑之后即保外就医。最终,黄吴李邱四个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分别被判18年、17年、17年和16年。公审判决之后不久,他们四人就被分别保外就医安置在青岛、济南、太原和西安,虽然他们并未脱离严密的监管,但是毕竟走出了秦城监狱,相对地得到了一定的自由。 事实证明,1980年在邓小平、彭真的主导下,“两案审判”纯属政治结论先行,检察院、法院皆为傀儡,均接受“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的领导,律师更要密切配合官方的部署,与官方保持一致,被起诉者的罪名和刑期都是事先拟定好之后在法庭上走个过场,许多被告甚至被要求必须绝对配合官方的“演出”,事先演练好法庭拟定好的问答辞。为了使审判能够顺利过关,特别法庭还找人模拟被告做演习,检方和法庭联合演戏。参与“两案”审判的律师张思之先生对此有个精辟的总结:“两案的审判倒也算一个‘典范’:司法不能独立的典范”。
毛泽东与邓小平两个不同时期对林案处理的对比 第一,在专案制度制造冤案问题上,毛泽东时代与邓小平时代并无本质的区别。毛泽东惯于将党内不同意见打成敌对势力或反党集团,将他们长期软禁、关押,甚至迫害致死,文革中的刘少奇案、林彪案皆属此类。邓小平则利用法律手段,将党内不同政见或派别的人打成反革命集团,予以审判、判刑,法律成为他的整人的工具,也成为日后中共当权者置政敌于死地的不二法宝。毛泽东对待林彪案的态度是“林彪帮了我一个大忙”,文革中的一切罪过都推到林彪身上,但是对黄吴李邱几人还不想冤枉到底,只是予以软禁,看管在北京卫戍区,没有给予特别的折磨和虐待,与那些关押在秦城监狱的老干部们相比,待遇还要稍好一些。邓小平对林案的态度是“是要毛还是要林的问题”,为了维护毛泽东的旗帜和自己统治合法性,邓仍然让早已死去的林彪继续帮自己的忙,让林彪成为毛泽东文革罪孽的替罪羊。此外,邓小平改变了毛泽东对黄吴李邱的处理办法,不仅将他们投进秦城监狱,还把他们划为林彪集团的主犯,代替已死的林彪接受公审判刑。林彪案成为毛泽东和邓小平时代共同维系的“铁案”,不能动摇。事实上,毛、邓二人都没有遵循 自己标榜的实事求是的原则,而是采取实用主义手段,以达到维护自己统治的目的。林案的结论也被以后的中共当权者遵从至今。
第二,毛泽东与邓小平皆以文革概念作文章。文革是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政治运动,被毛泽东视为晚年从事的最主要的政治活动,容不得任何人质疑、批评,凡是不能与毛 一心一意坚持文革运动之人,都会被毛冷落,靠边站,批判,甚至关押、审查,乃至打倒,整死。林彪在庐山会议上批评了张春桥,引发了绝大多数中央委员的共鸣,要追究张春桥文革中的活动,引起了毛泽东的警觉。毛泽东忽然发现林彪不仅不是自己思想上的继承人,甚至也不是其组织路线的继承人,毛泽东在世时就敢太岁头上动土,毛泽东一旦死去,毛的衣钵传人张春桥们定会被彻底清算,这是毛决不能容忍的。在毛泽东的眼里,林彪与刘少奇是一样的,都是“鼓吹发展生产力”,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绊脚石,是必须被清除的反对文革运动的对象。所以,毛认定林彪是反对文革的,是“极右”。邓小平上台后拨乱反正,采取了彻底否定文革的政策。但与此同时,邓小平还要维护毛泽东这面旗帜。邓的逻辑是,毛泽东错误仅仅是发动了文革,被林彪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所利用。邓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认定林彪是“极左”,是积极从事文革运动的罪人,以此将原本相互视同水火的林彪和“四人帮” 绑在一起,替毛泽东承担了文革的罪责。在毛邓两个不同的时期,林彪从“极右”变成了“极左”,其荒谬性由此可见一斑。
第三,毛泽东斗倒自己的对手时善于制造历史假案和现实假案,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的衣钵,不仅继续维持假案,甚至以法院判决的形式确认了这些假案,且从此封杀任何对“两案”审判的质疑和申诉。毛泽东为了打倒刘少奇,利用历史问题将刘打成“叛徒、内奸、工贼”,林彪倒台后,则被说成为历史上一贯反对毛泽东,红军时代就当过“逃兵”,朝鲜战争没有领兵入朝是“贪生怕死”。1970年的庐山会议是林彪未成功的反革命政变,林彪发布的对苏战备“一号令”也被指为篡党夺权的预演,《“571工程”纪要》更与林彪直接挂钩,是反革命政变的纲领。邓小平时代则将林彪批判为山头主义的典型,将1958年毛泽东和他本人整刘伯承、粟裕等人的责任推到林彪的头上,彭德怀1959年的被打倒也是林彪的罪过。1980年的“两案”审判承继了毛泽东时代专案组搞出来的“逼供信”材料,将林彪、黄吴李邱打成“政变、谋杀、南逃”的主犯,法律成为邓小平整人的工具。 第四,毛泽东时代为了批判林彪,全国上下大搞伪道德批判,利用 “评法批儒” 歪曲历史,将历史上的法家曲解为代表了进步势力,而儒家则代表了反动势力,林彪则是反动的儒家势力在新时期的代表,由此生拉硬扯地将林彪与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一起批判,将林彪批判为孔孟之道的信徒,批林演变为“评法批儒”,批现代大儒。毛泽东让历史为现实政治服务,由此肯定文革“反修防修”的重要意义。邓小平时期放弃了毛泽东这套“极左”思路,将林彪批为“反党乱军”,破坏军队建设,特别是破坏了解放军的优良传统与作风等。然而,讽刺的是邓小平所坚持的恰恰是林彪多年以来所强调的“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党指挥枪”,保持军队的稳定,抓紧战备准备打仗等等。事实证明,毛泽东、林彪、邓小平的建军思想一脉相传,并无本质上的分歧。问题在于,文革中毛泽东为了稳定全国局势,下令解放军介入文革运动,搞“三支两军”,在这个大环境下,军队不得不卷入文革泥淖。造成这种局面的最大责任者是毛泽东而非林彪。
第五,林彪案株连之广不亚于文革中的刘少奇案,据不完全统计,解放军军级干部以上因林彪事件被立案审查者近千人,其他广受牵连者达三十万众。这是文革中毛泽东亲手制造的又一次历史的黑暗。即使是在“四人帮”被粉碎之后,他们仍然无法得到解脱,不能得到公正的待遇。毛泽东的时代他们因为林彪事件受株连,到了邓小平时代,他们依然因林彪事件而受难。林彪事件牵连者只有少数人后来得到平反昭雪,如李雪峰、郑维山、卜占亚等人。但是其他原四野的干部仍然被林彪案压得喘不过气来,得不到公正的评价,很多人死不瞑目。这在中共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中共的领导者们可以与当年的宿敌台湾的国民党“相逢一笑泯恩仇”,也可以与朝鲜战争中的死对头“美帝国主义侵略者”共弃前嫌握手言欢,还可以向前看和昔日的“苏修社会帝国主义者”化解一切恩恩怨怨,但却唯独不能放与他们一起同生死共患难打天下的自己人一马!何其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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