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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国“三新”经济增加值相当于GDP比重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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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发布消息称,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增加值核算方法》,经初步核算,2018年全国“三新”(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增加值为145369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16.1%;按现价计算的增速为12.2%,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2.5个百分点。

文章配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是国家统计局第四次披露年度“三新”经济统计相关数据。2017年10月,国家统计局披露称,2015年,“三新”经济增加值相当于全国GDP的14.8%;2018年4月13日,国家统计局核算司刊文称,初步测算,2016年“三新”经济增加值约为113719亿元,相当于GDP的15.3%;去年11月,国家统计局在官网上介绍,2017年我国“三新”经济增加值相当于GDP的比重为15.7%。记者注意到,这一比重在持续增长。

哪些行业可以纳入“三新”经济范围内?记者注意到,国家统计局解释称:“三新”经济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简称,是经济中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生产活动的集合。 

去年印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也明确,“三新”经济统计范围包括: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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