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空调续命的无聊周日,文章同学和马伊琍“官宣”离婚。

“官宣”用语很平和、很理性、很有文化,还顺便给菊厂做了广告。
文章同学的微博除了用了好几个繁体字之外,还用了“一别两宽”这样满是线装书气息的高级词。
“一别两宽”这个词起码有一千年的历史了。
这个词出自敦煌莫高窟出土的唐朝版“放妻协议”,原文如下——
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意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
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峨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和韵之态。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所谓“放妻协议”,可以理解成今天的离婚协议书。
这封协议书文采斐然,琅琅上口,美轮美奂,“伏愿娘子千秋万岁”更是有丁春秋、任我行的即视感。
如果结合在一起是错误,不如痛快地分手来得超脱,希望你重整山河再攀高枝,也胜过两人看不顺眼互相挤兑。
夫妻之间好合好散,妇女的地位貌似不是那么不堪,貌似没有什么男尊女卑。
不过,据唐代史专家介绍,这样的“放妻协议”属于范文,并不是每一个具体情况都会这么和谐。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每朝每代关于夫妻之间关系的法律都不太一样。关于离婚,主要是四种。
最常见的是“出妻”,也就是我们熟悉的“休妻”。丈夫给妻子写一封休书,双方的夫妻关系就没有了。
女人没地位啊!
休妻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最主要的是“七出、三不去”。
所谓“七出”就是七种可以休妻的理由: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三不去”是三种不准休妻的情况,算是保护女方权益的:妻子无娘家可回,无依无靠的,不能休;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与丈夫同甘共苦,后来家里富裕的,不能休。
历史上有不少关于名人“休妻”的故事,这里说几个。
第一个是孟子。
据《荀子·解弊篇》记载,孟子恶败而出妻。

怎么回事呢?《韩诗外传》的全文讲述了这个过程——
孟子妻独居,踞,孟子入户视之,向其母曰:“妇无礼,请去之。”母曰:“何?”曰:“踞。”其母曰:“何知之?”孟子曰:“我亲见之。”母曰:“乃汝无礼也,非妇无礼。《礼》不云乎?‘将入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不掩人不备也。今汝往燕私之处,入户不有声,令人踞而视之,是汝之无礼也,非妇无礼也。”于是孟子自责,不敢去妇。”
孟子发现老婆坐姿不好,就提出休妻的建议,感觉很有些借题发挥的意思。
中国古代讲究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唯一正规的坐姿是跪坐,也就是屁股搁在脚跟上,上身挺直,目不斜视。可是孟子的老婆是“踞坐”,也就是伸开双腿坐着。
还好,孟母深明大义,对孟子的小题大做心知肚明,孟子休妻的愿望没有实现。
第二个是曾参。
作为孔子的得意门生,曾参的名气很大,不过,他休妻的理由实在拿不上台面,太奇葩。

据宋代汪晫撰写的《曾子·外篇三省》记载,“曾子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及其妻以蒸梨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曾子曰:‘蒸梨小物尔,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况大事乎?’遂出之,终身不再娶。”
曾子要吃蒸梨,老婆把没蒸熟的梨端上来,曾子就闹着跟老婆离婚。人家说,这不符合“七出”啊?那条也算不上。曾子振振有词说小事都做不好,何况大事呢?
因为曾参的坚决,他老婆就这么被休了。
不过,曾参似乎并不是看上了别人,他休妻之后终身未娶,应该是献身儒学大业了。
第三个是吴起。
写了《吴子兵法》的大军事家,在人品方面一直被人诟病,在离婚方面也出过幺蛾子。
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载,“吴起示其妻以组,曰:‘子为我织组,令之如是。’组已就而效之,其组异善,起曰:‘使子为组,令之如是,而今也异善,何也?’其妻曰:‘用财若一也,加务善之。’吴起曰:‘非语也。’使之衣而归。其父往请之,吴起曰:‘起家无虚言。’”
吴起拿一条丝巾给他的老婆,让她按照样式织一条一模一样的。他老婆尽心尽力,织了一条比原来更好的。结果,吴起竟然用两条丝巾不一样的借口,把老婆休了,岳父来求情了没用。
吴起“杀妻求将”的事情很有名,相比之下,这个被休的,还算是好的。

第四个没有前三个那么大牌,是北宋的一个文人,名叫章元弼。
据李廌的《师友谈记》记载,“章元弼顷娶中表陈氏,甚端丽。元弼貌寝陋,嗜学。初,《眉山集》有雕本,元弼得之也,观忘寐。陈氏有言,遂求去,元弼出之。元弼每以此说为朋友言之,且曰缘吾读《眉山集》而致也。”
章元弼是大文豪苏东坡的铁杆粉丝,有一次他到手了一本苏东坡的《眉山集》,喜欢得不要不要的。章元弼天天捧着书,看得废寝忘食,让老婆陈氏天天独守空房。陈氏是章元弼青梅竹马的表妹,看着老公天天捧着一本书手舞足蹈,对自己不理不睬的,实在忍无可忍,向丈夫提出离婚,章元弼二话不说,提笔写下休书一封,就此分道扬镳。章元弼每次提到这事的时候还挺嘚瑟。
苏东坡撇清说,跟我没关系。

在古代,除了出妻之外,另外三种主要的离婚方式包括了和离、义绝和呈诉离婚。
所谓“和离”,始见于《唐律·户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双方都不想过下去了,丈夫就签署一份“放妻书”,协议离婚。
相比“休妻”时常出现的单方面蛮不讲理,“和离”算是比较平等的离婚方式了。
所谓“义绝”,则是一种强制离婚的规定。
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这种规定也是出自于《唐律》。
“义绝”是强制性的,不离还可能招致牢狱之灾。

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府处断的离婚。依照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总结来说,“出妻”和“义绝”都对男方有利,“和离”和“呈诉离婚”还算比较讲究男女平等。
有些事情、有些人,总有这样那样的无奈。
人生只如初见,毕竟是理想化的,还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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