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智过人》是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以下简称央视)与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联合主办的大型科学挑战节目,于2017年8月25日在综合频道(CCTV-1)周末黄金时段推出。

《机智过人》一经推出便取得巨大反响,不过,央视在申请注册第25907298号“机智过人及图”商标时却遇到了困难?
“机智过人及图”商标
央视于2017年8月17日申请了第25907298号“机智过人及图”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电视文娱节目,演出制作等第41类服务上。

申请商标因与第23864169号第41类“机智过人”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近似被商标局部分驳回。
根据中国商标网数据,引证商标于2017年4月28日申请注册,仅仅比央视早了3个多月。
央视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了复审。
商标局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电视文娱节目;演出制作”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电视文娱节目”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显著认读文字“机智过人”与引证商标“机智过人”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若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前述复审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在前述复审服务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了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经其使用申请商标已具有区别于引证商标的可注册性。
近日,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41类是电视节目商标注册的核心类别,这件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央视如果想拿下这件商标,只能选择自收到复审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事实上,对于央视来说,其已不是第一次在商标上栽跟头了。央视另一档曾经火遍全国的节目《同一首歌》,其相关商标就曾因为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

“同一首歌”商标被撤
被撤销的第3071945号“同一首歌”商标由央视于2002年1月17日申请注册,于2004年3月14日,在第41类上被核准注册。2014年,央视还对该商标进行了续展。
2017年7月21日,第3071945号第41类“同一首歌”商标被不知名的个人提起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俗称撤三)。

由于央视在指定期限内未向商标局提交其使用在第3071945号第41类“同一首歌”商标的证据材料,这件“同一首歌”商标被商标局予以撤销。
2018年3月27日,商标局发布了关于第3071945号第41类商标“同一首歌”的撤销公告。
先是经历了“同一首歌”商标被撤销,如今的“机智过人及图”商标又被部分驳回。不得不说,即便是央视,却仍然被各种商标问题所困扰,足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央视的商标经历也带给我们一些启示:
1、商标注册要及时,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2、商标注册成功后,合理使用、科学维护也很重要。商标注册后一定要注意收集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以防潜在的“撤三”风险。
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对涉嫌与本企业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的他人申请注册或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异议或申请无效宣告。(图片来自中国商标网截图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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