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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案又出状况,3个好处让文在寅也不愿结案?

8月29日,朴槿惠“亲信干政”案迎来“终审”,不过韩国最高法院的审理结果出人意料,以该案一二审程序违法为由,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据韩联社等韩国媒体分析,韩国最高法院的这样判决,不仅使朴槿惠暂时丧失了特赦出狱的机会,还很有可能被加重处罚。已经67岁的朴槿惠已经被判处30多年的监禁,有生之年刑满出狱的机会已经很小,韩国最高法院为何继续折腾这起案件,不让朴槿惠结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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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韩国最高法院的判决理由

2017年3月朴槿惠被弹劾下台之后,不到1个月韩国检方就以“亲信干政”为由对朴槿惠提起了公诉。所谓亲信干政案,其实是一个复合的案件,其中包括受贿、滥用职权、强迫企业出资等18项罪名。经过整整1年的审理,2018年4月,该案一审宣判,朴槿惠被判处24年监禁,罚款180亿韩元。韩国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向首尔高等法院提请上诉,5个月后二审判处朴槿惠监禁25年,罚金200亿韩元。韩国检方认为首尔高等法院二审认定三星集团对MIR-K体育财团的支援金不属于贿赂并不合法,随后向韩国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又经过整整1年的审理,韩国最高法院没有就“亲信干政案”的细节作出新的判决,反而认为依据韩国《公职选举法》,对于朴槿惠这类公职人员,受贿罪必须与其他罪名分开审理。韩国最高法院将该案发回,要求首尔高等法院依据这一法条,将“亲信干政案”拆分成两个案件分别审理。

2、拖延结案的理由是不是有点奇葩?

朴槿惠在被弹劾下台之后,身陷3起诉讼,其中干涉选举案已经结案,被判处监禁2年,国情院受贿案一审判处监禁5年,这两起小案的社会影响以及对朴槿惠本人的影响与亲信干政案都不可同日而语。因此韩国检方对这起案件也特别慎重,甚至有点矫情,不断提出上诉,使得案件始终无法结案。现在的朴槿惠已经名誉扫地,24年刑期还是25年刑期甚至30年对她已经不重要了,即便韩国法院认定检方调查的所有问题,朴槿惠都有罪又能怎么样呢?

这次韩国最高法院更是过分。亲信干政案立案至今已经历时2年多,韩国法律界的精英大都对案情有所了解,如果真是违反了所谓的《公职选举法》必须分案审理,恐怕早就成为韩国法律界的大新闻了,难道韩国的法律精英都在最高法院吗?更何况,韩国两级法院已经审理了这么长时间,韩国最高法院发现问题就不能提前出手干预一下吗?非要把诉讼时间拖这么长,才能得出一个适用法律不正确的简单结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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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在寅政府拖延结案有何目的?

首先,拖延处理朴槿惠案可以让文在寅少很多麻烦。韩国最高法院将亲信干政案发回重审,首尔高等法院还要在分案审理,如果韩国检方再提起诉讼,来来回回又要耗去2-3年的时间,文在寅的总统任期也就结束了。由于朴槿惠案还没有审结,自然也就不具备特赦的条件,文在寅可以堂而皇之的拒绝韩国在野党关于特赦朴槿惠的要求。

第二,继续关押朴槿惠可以向反对党持续施压。按照韩国法律,文在寅不能参加下一届韩国总统选举,但是让自己所在的共同民主党上台,是保障自身安全的根本。继续关押朴槿惠,就是要给韩国民众持续施加1个影响,在野的自由韩国党选出过“罪犯总统”,给本党尽可能增加选票。

第三,保持对三星等大财阀的压力。朴槿惠亲信干政案二审,还判处三星“太子”李在镕2年零6个月监禁,缓刑4年,当庭释放。现在韩国最高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就意味着李在镕的刑罚需要重新确定。文在寅又可以对三星等大财阀拿捏一番,如果三星不配合文在寅的施政,再审把李在镕关起来,文在寅也能做的出来。

朴槿惠现在已经沦为文在寅稳固统治的一个工具,在文在寅正面临日本出口管制、国内经济下行的双重挤压的情况下,他当然要打打朴槿惠牌,为自己增加更多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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