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就读医学大学的台湾林姓男大生,近日遭检警依杀人罪起诉。林男是在当地时间2018年的7月份刚考上高雄医学大学后,为争抢一处凉亭作为自己的练舞场地,而与一名80岁老翁起冲突,林男错手推倒老翁被告上法院罚款新台币3,000元(1元新台币约合0.03美元),林男竟因此怀恨在心并对老翁痛下杀机,以俗称“化骨水”的腐蚀性化学溶剂“氢氟酸”,朝老翁头部及身体泼洒后逃逸,老翁送院后器官衰竭不治。检警经调查与街友指证,再加上林男购买化骨水的发票等证据,最终让林男俯首认罪,全案现移送法院审理。

俗称“化骨水”的氢氟酸,是腐蚀性极强的化学溶液。日前在台湾有一名菲律宾籍移工,就因为雇主职安保护不足下,在清洗电路板时,不幸遭化骨水泼溅,造成腿部大面积腐蚀而不幸身亡。(台湾劳动部)
同一所医学大学在当地时间10月8日再传一起校园喋血事件。一名休学的护理学系丁姓男子疑似因感情受挫因素,在难过之余持球棒返校,攻击曾为同班同学的一对情侣。而丁男的口袋及背包更藏有刀械,所幸丁男的失序行为,已提早被见状的两名同学合力制止,才未酿出更大的灾祸。
连续两起拥有医学院高学历的男大生伤人事件,反映“高智商低情商”,以及“自己得不到,别人也别想拥有”的负面心理现象,也说明教育的重点,除了在于人们智识和技能养成外,也不可轻忽人格、情绪和耐受挫折等情商的培养。
这类悲剧也让人反思,当前的教育价值及制度,是否过分讲求个体竞争和优胜劣败,却忽视人际合作和互助共生,如此才滋养了这类过度自我中心的思维;而在“重文凭却轻人品”的教育环境下,是否又让这些年轻的高知识份子,以为不是成为“人上人”,就只能沦为“人下人”,却不是让自己成为一个懂得爱人利他的社会文明人。所谓情商的培养,其方向和目的,绝不是要教人变得媚俗、乡愿,要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或要人更善于隐匿自己的情绪,而是要能教人懂得自尊自重外,也爱人利他,能正面理解人生的痛苦与挫折,并懂得以合乎情理法,或不伤及他人的方式去处理它。
然而,情商这门必修学分,所需要的不只是教室内的课堂教育,就如那句非洲俗谚所言,“养育一个孩子需要全村的力量”。假如台湾社会不乐见这类骇人听闻、有毁文明社会三观的事情发生,这门情商教育要能成功,它就有赖于整个社会的共同配合促成,小至家庭、课堂,大至一个社会的教育风气和政治、经济体系,都需彼此共同努力,改变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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