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一则《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让垃圾分类理念迅速蔓延至全国,现在,北京垃圾管理条例开始征求意见。
据消息,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日前起草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下称草案送审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
此前在6月1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在一档直播访谈节目中表态,上海已经明文规定,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处以200元罚款,“北京也不会低于这个数”。而从此次发布的草案送审稿来看,事实上处罚标准明显严于上海版强制垃圾分类的规定——草案送审稿明确: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而拒不改正的,将被直接“顶格”处以200元罚款。


北京版方案处罚力度严于上海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包括以下内容:
党政机关: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
餐厅外卖: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或者日用品。
酒店旅馆: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
电商快递:快递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电子商务企业应当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小区家庭:提倡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在对比分析此次北京市公布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和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后,记者发现,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北京版”的违法垃圾处罚措施,力度要明显强于“上海版”的处罚。
比如说,草案送审稿第十八条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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