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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男子辱骂殴打后跳楼 警方不予立案

近日,云南曲靖20岁女子李某从一宾馆四楼坠下,全身21处骨折,事发前,她曾遭男友朱某掌掴、拖拽上楼等暴力行为,报警后,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给与不予立案通知书,复议后作出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事后流露出的监控视频显示,李某下楼时,遇到朱某等3名男子,李某与他们短暂交流后想上楼,但遭到拦截和拖拽,李某多次采用蹲地、用腿抵住楼梯进行挣扎,前后持续大约十分钟,最后,男子拽住李某双手,将她拖到楼上。

沾益分局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视频资料、走访调查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对此,女子家属申请复核,10 月 28 日,曲靖警方出具刑事复核决定书,认为此事未达到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决定维持复议决定。

据坠楼女子的姐姐李女士指,李某经人介绍与朱某交往,但经过1个多月的相处,李某认为两人不合适,提出分手。事发当时是8月14日,妹妹到宾馆找人时遇到朱某,朱某与另外两名男子在一起,看到李某后不让其离开。

她还告诉记者,妹妹跳楼前曾被两名男子拖拽上楼,并被其中一人抢走手机,妹妹曾试图用玻璃片自残的方式威胁男友让她拿手机,遭到前男友拒绝,甚至被加倍辱骂、殴打,随后妹妹不堪受辱从 4 楼跳下。

当前李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已确认全身21处骨折,半瘫痪,大小便失禁。李女士称,对这个复核结果不服,将向检察院反映,要求当地检察院介入,监督警方。李女士认为,妹妹跳楼前受到非法拘禁,无法拿回手机,且被男友殴打,这种情况下心理压力很大,才作出跳楼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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