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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实为又一个丧权辱国条约

我们小时候学历史,都知道了中国在近代史上与外国列强签署了一系列的丧权辱国条约, 一个知名的卖国贼就是李鸿章,因为好像他老是在签这样的丧权辱国条约。

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败后,于1842年,与英国签署《南京条约》,永久割让香港岛。

1984年在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国与英国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 当时中国人民欢欣鼓舞,以为靠"一国两制"将香港和平地收回了中国,却不知这其实是又一个丧权辱国条约。

为什么呢?因为《中英联合声明》规定香港有最终独立的司法权,可以雇用外籍人士担任公职,中国承诺50年不变。 这就等于将香港的司法权,拱手让给了外国人,而中国在2047年之前是不得干预的。 香港"回归"中国后的种种乱象,都是因为中国受那个"50年不变"的束缚,而香港的反中势力却不受限制。

如今已经发展到了,在香港说普通话会被搜身,被围殴,大陆去的优秀学生不得不撤回,中国在香港的公司被砸烂。大家可以公然打出星条旗、米字旗,却没有人敢打出五星旗,香港仿佛非但不是中国的领土,而且是中国的一个敌对区。 中国人在香港遭受了类似希特勒手下的犹太人的待遇。

《中英联合声明》摘要(三)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

(四)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门任职的中外籍公务、警务人员可以留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政府部门可以聘请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担任顾问或某些公职。

(八)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九)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同联合王国和其他国家建立互利的经济关系。联合王国和其他国家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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