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电讯设备制造商华为的代表律师向加拿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立即终止引渡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到美国的程序。因为引渡并不符合加拿大“双重犯罪”标准。该标准指出,要将孟晚舟女士引渡至美国,前提是指控孟晚舟的行为在两个国家都必须是非法的。
今年47岁的孟晚舟于2018年12月1日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被捕,她被控利用一间位于香港的空壳公司,与伊朗进行非法交易,违反了美国的制裁措施;华为发言人本杰明·豪斯则指出,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时,加拿大当时并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不符合引渡要求的双重犯罪标准。
对于加拿大引渡程序的不合理性,本杰明·豪斯强调,华为将在2020年举行的听证会对此提出质疑。
目前,加拿大司法部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据路透社报道,温哥华的引渡律师加里·伯汀对此事评论称,孟晚舟的律师提出这一观点是非常合理的,但是可能为时尚早,因为引渡听证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定是否符合加拿大的双重犯罪标准。孟晚舟的律师认为,美国在利用孟晚舟达到经济和政治上的目的。
其实,早在上个月的听证会上,孟晚舟的律师就曾指出,对孟晚舟的拘捕行为违反了加拿大宪法。
加拿大法院将会在明年1月20日再开庭审理孟晚舟的引渡听证会。
作为华为创始人任正非的女儿、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去年12月被拘捕后曾在狱中度过了10天,当地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下午,在交纳750万美元保释金后,孟晚舟获得保释,但必须携带电子监控设备,并交出护照。同时被要求,除非紧急情况就医或出庭,否则不得离开居所,法庭传唤时应该到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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