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王思聪再收到三条限制消费令

声明:本文转载自 「21财闻汇」,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国万达董事长王健林之子、万达集团董事王思聪又收到了三条限制消费令。

据报道,该媒体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中国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21日,对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发布三条限制消费令,限制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和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执行申请人分别为沈阳市睿凡传媒有限公司、成都柿子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王思聪之前在19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令。执行申请人是嘉兴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执行申请人曾在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B轮融资中投了357.9068万元(人民币,69.2965万新币),投资比例为2.31%。

王思聪此前还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不过该消费令在11月20日被取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