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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翔案终审剧情荒谬:女主例假期避孕不享受

11月22日,高云翔王晶案终审进入结案陈词阶段,检方今天首先进行了结案陈词,剧情也出现了荒谬的情节,检方表示女当事人在例假期间不可能发出“享受”的行为,并质疑王晶的证词虚构成分多,希望陪审团不要采信,而据现场的记者表示控方检控官做结案陈词时语气平直音量较小,陪审团部分成员左顾右盼面露质疑表情,陈词过程让人听得犯困。

检方律师的结辩陈词中表示虽然所有证据都已递交完毕,但证据中存在分散陪审的注意力的无关证据,脱离了案发房间中的核心证据。女当事人在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盘问时,因为记忆差的原因以及竭尽所能提供了所有证据和证词,女当事人也遭受了极度恐惧的经历。

女当事人身上的多处伤痕证据也只针对王晶,而女当事人拒绝检查是因为当时非常焦虑和紧张,并且曾表现出对怀孕的担忧,医生为此给她开了避孕药(此前医生出庭作证表示女子已经服用避孕药)。控方表示女当事人事后担心怀孕也证明确有性侵发生,尽管女子当时处在生理期的第5天,但她还是担心怀孕,这就说明了她确实被人侵犯过,虽然没有证据能说明,但女当事人的行为是案件的重要证据。

女当事人曾陈述房间内经过与王晶描述的经过有些事实是具有相似性的,女当事人当时来月经也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关于女当事人“为什么不反抗”,控方律师表示女当事人有可能极度害怕所以没有反抗,并表示女当事人遭受了强迫,而高云翔事后洗手,证据确实无从查找,但女当事人在酒店外的犹豫和抗拒的举动,也印证了女当事人在房间内有反抗。控方提供了女当事人腿部伤痕证据,佐证女当事人描述的王晶抬起自己腿部的事实,否认女当事人的丈夫导致这些伤痕。当晚已经令女当事人身心俱疲,所以女当事人不想向他人详细描述当晚经历(案发后的杀青宴,女当事人向多位不熟悉人描述当晚经历),不应该怀有恶意对女当事人的行为进行揣测。

控方表示李斯琦的证词不应该采信,因为当晚在餐厅李斯琦不可能没有提钱的事(控方猜测),控方表示高云翔前经纪人王力维的证词也不应采信,在KTV灯光阴暗,她不可能看到两人在调情,并希望陪审团认真审视王晶的证词。

控方表示王晶在编造证词,目的只为了证明女当事人是出于自愿并同意发生关系,至于聊天记录、法拉利、宾利车等边缘证据,联系非常薄弱无法支撑事实,应该多关注房间内的核心硬证据。目前法庭休庭,下周控辨双方将继续结案陈词,庭审结果也将在下周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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