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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猝死浙江卫视负多少责任 律师遗憾

艺人高以翔录制节目《追我吧》时,因体力不支倒地昏迷,心脏一度停止3分钟,送医抢救后仍宣告不治,享年35岁,噩耗传出震惊演艺圈,更引来网友炮轰连连,直指浙江卫视前科累累,过去旗下节目曾多次发生意外,根本是草菅人命!浙江卫视发声明表示会承担相应责任,律师认为其要承担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但家属能获得的赔偿不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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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因录制综艺节目猝逝。(图/翻摄自脸书)

高以翔在节目猝逝,浙江卫视首次发出的声明挨轰「复制贴上没道歉」,二度发出声明终于表示感到遗憾及惋惜,除了按照家属意愿积极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之外,也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意外发生也会反思原因,并对节目录制的所有环节进行检讨。有人好奇,浙江卫视到底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邓学平律师表示,主要法律依据有二个,根据《合同法》或《侵权责任法》,浙江卫视主要承担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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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翻摄自微博

律师表示,《合同法》是看当时双方所签的合同中,有没有人身损害赔偿相关的条款,比如录制人员身体受伤甚至死亡,电视台要承担何种责任;《侵权责任法》则是检讨节目单位有没有履行必要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进行节目风险评估、对录制人员身体状况评估,在紧急事态准备相应的救护措施等,若与高以翔的死亡有因果关系,都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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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就赔偿部分进行分析。(图/翻摄自新浪法问)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山叔」表示,真人秀节目在法律层面已经非常成熟,双方的合作协议中通常都会有商业保险条款,条款会规定「若乙方因录制工作受到伤害,会由甲乙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追讨赔偿,最终的赔付以保险公司的赔付为准,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换句话说,当嘉宾出意外的时候,能赔多少取决于保险买了多少。

此外,《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死亡则要给予赔偿金。误工费是根据过去三年所得收入的平均数来算,表面上这次事件能得到「误工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两笔钱,但其实在当事人死亡的那一刻起,便不存在误工费,而死亡赔偿金是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所得计算,对于收入较高的艺人来说,既得不到误工费,家属能得到的死亡赔偿金也不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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