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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水缸”发生毒杀水禽事件

2019年11月20日,庐阳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三十岗湿地公园一浅滩处投放药物,造成7只野鸭子(经动物专家鉴定为斑嘴鸭,系国家“三有”动物,非保护级别)吞食药物后死亡。

接警后,庐阳分局立即展开侦查。11月27日,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宋某雨(男,63岁,庐阳区三十岗乡某村村民)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当天投放农药用的篮子和残留农药。据宋某雨交代,其采用抛撒杀虫剂“克百威”方式,在三十岗湿地公园某浅滩处毒杀野鸭子用于自己食用。

“三有”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于2000年8月1日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实施。常见的麻雀、壁虎、蟾蜍、青蛙、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都是“三有动物”,共有1700多种。

目前,庐阳分局正联合庐阳区农林水务局依法处理此案。因非法捕猎20只以上才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宋某雨将被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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