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镇原县图书馆焚书事件引发网友热议,知名作家章诒和怒问:“请问这是谁批准的?谁签的字?”官媒也发表署名文章,直指“图书馆''焚书''要经得起文明和法律审视”、“有关方面应该及时介入调查,回应社会关切”;不过该评论目前已被删除。

图书馆焚书事件引发不少网民议论,知名作家章诒和亦发文怒斥:“请问这是谁批准的?”(本报资料照片)
据报导,章诒和在网上评论“焚书”事件时指出:“以清查为名,以学校为始,全国范围''焚书'',事关中国文化命脉,必须由全国人大举手表决通过。请问这是谁批准的?谁签的字?”章诒和剑指现任文旅部部长雒树刚:“图书馆也烧书,图书馆归属文化部。文化部发文了吗?雒部长。 ”
另外,表署名“任然”的评论文章指出,发生在一家县图书馆的焚书行为,不必作过度联想,但是,其展现出来的不当和所引发的社会担忧,却是真实存在的。文章并质疑,“哪些书需要被销毁,有明确的标准吗?”“即便图书馆真的需要销毁和处理非法出版物,是否只能采取烧毁的方式?更何况还是在图书馆焚烧?如果说对于一些非法出版物的处置有其必要性,那么这种就地焚烧的方式,恐怕也超出了社会所能够接受的范畴,它传递出的更多是粗暴的观感,而不是对文明的维护。 ”
文章进一步质问:宗教类出版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管理条例》规范与保护,什么时候成了必须“全面清查下架和迅速销毁”的书籍了?
文章最后表示,镇原县图书馆焚书一事引发关注,绝非是舆论的过度敏感或是小题大做。如何对待书籍等出版物,在任何时候,都考验的是一个社会对于知识、文明的态度,绝对不容随意化、野蛮化,它必须经得起文明和法律的双重考量。
香港明报评论称,甘肃省镇原县图书馆的“焚书”事件,无论如何辩白,都已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法广也评论称,中国甘肃镇原县图书馆销毁“含有倾向性的文章书籍”,引发震撼,许多人把它同中国历史上发生的两起恐怖事件联系起来,一则是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一则是毛泽东发动的文革,文革烧书禁书,视教书人为“臭老九”,迫害成千上万的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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