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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符合条件民企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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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全文。 《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上述领域的具体举措包括: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上述行业、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除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外,《意见》所提出的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举措还包括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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