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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在上海法院的三条“限高令”被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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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证实,王思聪在该院的三个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均已撤回,该院对其发布的三个限制消费令也已撤销。

据报道,记者24日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获得了上述消息。

王思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被执行案件也得到和解。

据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嘉兴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已在北京二中院和解解决。申请执行人已于2019年12月23日向二中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限制消费措施的申请,二中院将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并陆续解除对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

此前,王思聪被京沪两地法院连环“限高”(限制高消费)。

王思聪在10月12日被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该限制令11月20日被发现已取消。王思聪之后在11月19日和21日被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条“限高令”,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发布三条“限高令”。至此,法院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消息显示,以上限制消费令均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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