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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人才劳力流动中国大幅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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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表示,要大幅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意见」要求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意见」并要求,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专案,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这也表示,除了北上广深这4个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超大城市外,城区人口500万至1000万的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在300万到500万的大城市都将大幅放宽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以下的城市则实现「零门槛」落户。

陆媒第一财经网指出,城区人口介于500到1000万的城市,包括天津、重庆、武汉、成都、南京、郑州、杭州、沈阳、长沙。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包括西安、苏州、合肥、济南、青岛、大连、厦门、东莞。

城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以下的包括乌鲁木齐、贵阳、石家庄、福州、南昌、呼和浩特、海口、兰州等省会城市,以及温州、无锡、常州、佛山等经济大市;这些城市都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意见」称,要强化行政区划设置,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拓宽城市间流动空间。要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强化配置能力,有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引领作用,进而带动经济的转型升级。

报导指出,大幅放宽、放开二线城市落户限制,也是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强化配置能力,发挥中心城市引领带动作用的重要一环。去年以来,中央更是多次强调,要发挥中心城市、城市群的带动引领作用。

意见并提出多项举措,促进农业县人口转移至城镇,包括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不过,新京报引述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指出,户籍制度放宽能促进城市间人口流动,但对农村转移人口来说,落户可能还有许多问题。例如,是否有能力承受城市医疗保险等负担;政策衔接是否完善,能够保护其继续拥有农村土地、宅基地所有权。因为许多农村人口还是选择在城市赚钱,回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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