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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男子持土制火枪抢金店致一死 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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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伊旗“8・03”持枪抢劫金店案,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武某某、牛某某持枪共同抢劫,致一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以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罪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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