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7岁的老妇人日前在坤敬府直辖县内遭狗群攻击,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副发言人叻萨纳警上校强调,放任8条狗围咬老妪并致其重伤的饲主,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叻萨纳警上校3日指出,ˊ那位87岁高龄的老奶奶被8条狗围咬成重伤,目前仍在等伤势诊断和治疗结果,方能展开详细调查及审问。
侦查员也在今天传唤放狗的嫌疑人,以了解事件经过。一旦放狗咬人的罪名坐实,饲主将面临最高1个月拘留或1万铢罚款,抑或两刑併罚。
叻萨纳警上校表示,希望每位养狗人士都能充分意识到正确养狗的重要性,既然养了就要用心照顾,不要任由狗隻造成他人危害及损失,即便是宠物狗,也可能是烈性动物,也就可能会咬伤他人。
如果放任宠物咬伤或咬死他人,那就算饲主疏忽,饲主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因此,希望养狗者不仅仅要照顾狗,更要对其他人和社会负责。
根据刑法第377条规定,拥有烈性动物者,若因对动物疏于管理,致使动物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将面临最高不超过1个月拘禁,或最高1万铢罚款,抑或两刑併罚。
根据民事及商业法第443条规定,饲主还须赔偿犬隻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补偿金、医疗费以及误工费等。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