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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在压力增中共反腐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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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十七届四中全会闭幕,上周六本届中纪委四次全会闭幕。前者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党建任务。后者提出下一阶段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与前者形成呼应和匹配,强化反腐倡廉监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被置于突出位置。适逢党建88周年,执政60周年,中共作为世界第一执政大党,其党建运作之道,治国安邦之策,自身防腐防变之途,经四中全会及中纪委四次会议梳理总结、汲取经验教训,从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备受国内外舆论关注议论。

四中全会的主要成果是通过并颁行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民众眼下最关注的“党建话题”是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现象久治不愈而花样不断翻新。腐败势头能否得到切实遏制,成为社会舆论对中共执政地位予以足够认同的一个关键“情绪指标”。民众和社会之所以关注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会议,很大程度上集中于关注推出了哪些反腐新举措,以及新举措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落实。

世情、国情、舆情、党情均已大变,中共同时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所遇到的政治挑战比历史上任何时期更为复杂和严峻。落实于反腐倡廉,四中全会向民众和社会作出的新承诺包括:领导干部须上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还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监管。

上文所及的“领导干部”指副处以上党内党外官员,“上报制”对官员的约束来自1997年由中办、国办共同发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四中全会新增报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对报告内容作了扩容。由于“规定”所要求的报告是向同级党委、党组递呈,故新增报告内容依然属于“内部报告”性质,“一般应予保密,主要供组织上掌握情况之用。”

去年以来新疆阿勒泰等地区,在1997年“规定”的基础上,纷纷对报告内容作了尝试性突破试点,将报告内容扩展至当地党委所管干部的工资奖金收入以及其他部分财产性收入课目,并对报告内容作了一定程度的网上公开或机关内部上墙公布,此举虽说仍带小范围试验性质,但社会舆论纷纷予以肯定,继而形成希望“普及推广”的舆论期待和舆论倒逼压力。毋庸讳言,“期待”和“倒逼”一度成为四中全会召开前的一大舆论热点。在此意义上,四中全会新增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报告内容,虽说步幅看似“嫌小”,但仍是对社会舆论的一个正面回应。

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世人都认同“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化学合成的防腐剂归类工业添加剂之列,属精细化工产品门类之一,若用于食品防腐毕竟只能起到延长腐烂时间的辅助效用。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进程同样已反复证明,政党作为社会政治组织,其力求防腐拒变----“公开”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只是一种辅助作用,只系反腐倡廉接受社会监督的必要环节之一,作用虽然不应否认,却不是起根本作用的终极反腐制度----后者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整套制度创新和制度设定。

顺此理路,甚至反腐倡廉也不能单独看成一个制度,只有在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大前提下,财产申报作用于反腐倡廉才能实现效用最大化。若民主、依法、科学等“成色”依就不足,就算申报了财产多半也会流于形式。所以,对财产申报的步履大小舆论不必过度在意,重要的是立足国情现状迈小步而不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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