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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聆讯 控方指孟晚舟涉欺诈符合双重犯罪

加拿大应美国要求拘捕中国科技巨企华为的太子女孟晚舟,首阶段引渡聆讯周三(22日)进入第3日,轮到控方陈词。代表加拿大司法部的律师反驳辩方日前提出的理据,指出判断孟晚舟是否涉及“双重犯罪”而应被引渡,应是孟晚舟有否涉及“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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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孟晚舟(前)的误导。(中新社图片)

辩方一直以美国指控孟晚舟违反伊朗制裁令不适用于加国,作为辩护论据,指对她的控罪不构成“双重犯罪”;但控方代表律师弗拉特开宗明义指出,本案并不复杂,主要元素是孟晚舟是否有作出欺诈行为。

美国指控华为以香港空壳公司Skycom与伊朗交易,而孟晚舟就被指在华为与Skycom的关系上误导,为华为提供银行服务。弗拉特说:“向银行说谎以获得银行服务,使银行承受损失的风险,就是欺诈。”他指孟晚舟的行为符合欺诈的标准,在加拿大也是违法。

控方在上午已完成陈词,辩方要求翌日再答辩控方论点,法官批准后休庭,聆讯将在周四(23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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