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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价75元口罩抬价至160元,浙江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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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多家经营者因哄抬口罩、大米、蔬菜价格被立案查处。

据通报,杭州市钱塘新区市场监管局1月22日接到举报后对益万家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学林店进行了检查。

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原零售价75元/盒的氪星牌9501CM型口罩(十只装)大幅抬高到160元/盒对外销售,且未进行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构成未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另一起哄抬口罩价格典型案件中,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新大众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诸暨市新大众药房有限公司于1月26日以12.5元/个的价格购进标注“CM朝美”2003型口罩1600个,以25元/个的价格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截至1月27日查获时止,当事人已售出上述朝美2003型口罩491个,共计违法所得6137.5元。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此外,还有涉及嘉兴市南湖区三水湾农贸市场的一名摊主于1月26日将所售青菜价格由3-5元/斤提至10元/斤销售,被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整改;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伟良副食店在进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原先120元/包、110元/包、95元/包的大米分别涨至160元/包、150元/包和145元/包,涨价幅度为33.3%-52.6%,该行为涉嫌构成未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澎湃新闻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期间,针对口罩、温度计、消毒液、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可能导致部分经营者趁机乱涨价,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及生活日用品价格可能出现波动等情况,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55人次,检查药械生产企业、药店、诊所、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25945户次,立案查处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30起。浙江省对10629家经营者开展了政策法规宣传和价格提醒告诫,督促7580个相关经营企业做出不涨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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