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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示“浏阳式”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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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起,湖南浏阳拟提职的75名领导干部在浏阳党风廉政网上公布他们的年收入、房产、投资、车辆等所有财产,预示着酝酿半年的浏阳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终于出台。浏阳模式,因其公开资料最齐全、公开方式最大众,而被称为“最彻底”模式。(9月26日齐鲁晚报)

如果说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于9月19日发布公报,“要求领导干部须上报住房投资等情况”,一度让国人感到振奋无比的话,那么,被舆论称为“最彻底”的浏阳式官员财产公示模式的应声出台,无疑是标志着党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又一次全新实践和扎实推进。浏阳市积极探索官员财产公示之举,是从制度建设层面又一次带给了人们巨大的信心。

浏阳市在这个关键历史节点上,主动而积极地实施官员财产公示,无疑具有极大的示范和带动意义。笔者以为,其最大的意义在于“行别人所不行,走别人所不敢走的路”。我国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从1995年中办和国办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规定》以来,长达15年间,虽然民众呼声很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能全面推行,由此可见制度建设的阻力之大,政治体制改革之艰。

而浏阳市的又一次“破冰”之举,是向其他地方做出了一个有力的证明----只要有着足够的决心和信心,只要有敢于打破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和陈规积弊,就没有办不成的事。这也正是浏阳市继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局部试点之后,再一次破冰和试水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最大现实价值!

当然,任何一项新的制度践行,不可能完美无缺。从浏阳公示的官员范围来看,仅限于拟提拔使用干部,其可能的弊端在于:一是因参与公示官员范围过窄,或影响发现腐败官员的机率。当地的公示制度仅将进入“最后一轮”的部分官员财产列入公示范围,而其他占据最大多数的官员培养考察对象却被忽略了。二是,导致公示期间过短(网站仅有三天时间),无法充分发挥民众监督力量。客观上,网站与纸媒有着不同的受众群体,三天的网站公示期是无法充分调动网民监督积极性的。另外,浏阳市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尚未推行到全体官员,也是遗憾之一。

但无论怎样,浏阳市敢于迈出这极为艰巨的第一步,都值得我们为之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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